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杭州样本”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8-12 10:45:20 Wed   

杭州日报

在“两山”理念提出15周年之际,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考察,殷切期望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时期,杭州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锚定“头雁”标准,坚决扛起“重要窗口”省会城市的使命担当,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杭实践新的伟大征程,为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而努力奋斗。

杭州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先行示范效应

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杭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作出的“生态文明之都”和“美丽中国样本”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这次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保护好西湖和西溪湿地作为杭州城市发展和治理的鲜明导向,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方面创造更多经验”。作为“三地一窗”省会城市的杭州,要求把浙江践行“八八战略”、两山“理念”的理论维度和高水平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实践深度拓展到新的境界;需要不断探索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杭州样本”。

新时代的杭州是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先行先试”、生态文明建设规范化和体系化的积极探索者。近年来,杭州市的一些地方环境立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走在省内乃至全国前列,比如《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法规规章,发布《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20-2035)》及其三年行动计划,正在出台《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杭州市苕溪水域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率先建立市域生态补偿机制、 排污权交易机制等长效机制,通过构建相对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市域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

新时代的杭州是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的忠实实践者,也是人民群众环境与健康权益的坚定维护者。比如,2018年杭州市及13个县区(市)成立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监管责任,负责落实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杭州市乃至浙江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变革和完善基层公共环境治理、治理逻辑,在职能上逐渐迈向整体治理观指导下的“以民生福祉为重心”的公共治理模式和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

新时代的杭州是积极探索和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专门化、生态文明责任体系化的模范建设者。长期以来,杭州积极推动环境司法的审判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的均衡与纵深发展,深入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构筑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衔接机制,为推进“美丽杭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司法专门化的机构建设方面,杭州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及归口审理模式等改革,建立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律和杭州实际的环境专门审判机构体系,比如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浙江省内首个生态环保检察官办公室、淳安县人民法院正在积极筹建专门的环境法庭、临安区人民法院设立“天目山保护区环保巡回法庭”和“清凉峰保护区巡回法庭”。总体来看,杭州形成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环境司法模式,将不断推进环境司法审判、检察监督体制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杭州样本”的主要经验

杭州作为“三地一窗”的省会城市、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心城市,是中国改革开放先行地、“两山”理念率先实践地,目前已经形成了具有杭州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模式,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丰富的杭州经验、杭州样本、杭州方案。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杭州在环境、资源与生态保护领域采取督政和督企并举,实行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发挥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责任终身追责制度”等一系列“组合拳”措施,强化城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考核评价。在落实党政主体责任方面,杭州党政主要领导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开展“美丽杭州”(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任务。在强化考核问责方面,杭州率先出台《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严肃追责、终身追责。

二是坚持多元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杭州积极构建“党委和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新型环境治理格局,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整体联动的环境治理模式。尤其是注重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大力实施“万顷湿地、万里碧水”工程,推动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提升,深入推进大运河保护、传承和利用,高质量推动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积极全力推进“大花园”建设,深入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高品质谋划城市湿地公园建设等一系列民生工程,提升治理效能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

三是坚持市场导向,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健全市场机制,规范环境治理市场行为,强化环境治理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杭州在全国率先实施新安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构建起省、市、县三级生态补偿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及信息强制性披露等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做实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从生态环境日益稀缺的视角打通生态环境价值的有机转化,不断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形成了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着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的典范。

四是坚持依法治理,健全法规规章标准,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不断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杭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可持续发展的立法理念,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先行示范带头作用,立法模式由政府单一立法模式向政府立法与社会立法相结合模式转变。在环境监管和执法方面,杭州不断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决策、协调、合作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围绕“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环保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此外,还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全过程全民参与,以“城市大脑”工程为指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手段,加快补齐体制机制短板,有效促进数字化与智能化治理。

(陈真亮 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沈秋豪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硕士研究生;连燕华 浙江农林大学讲师 本文为浙江农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基金重点项目(ZDB202001)、浙江省新苗项目(2020R412044)研究成果)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陈真亮 沈秋豪 连燕华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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