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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条“硬核”措施 餐饮、零售、旅游、运输等行业直接受益
发布时间:2022-04-11 07:16:18

每日商报讯 根据《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除了普惠性20条政策措施外,还有33条特别举措,惠及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餐饮业

●2022年将餐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充分应用互联网餐饮平台出台的商户服务费优惠政策措施,免费提供部分食安封签,进一步降低餐饮企业经营成本。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

●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减半收取餐饮企业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执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统筹用好各类省级专项资金,重点向餐饮企业数字化转型、餐饮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国家钻级餐饮品牌创建、“百县千碗”特色美食品牌打造、餐饮美食推广促销、地方菜系挖掘和传承等方向倾斜。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

●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餐饮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保费补贴。

●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

零售业

●2022年将零售企业员工纳入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免费核酸检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统筹用好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

●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在农业农村等相关资金中予以支持。

●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企业名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适当降低贷款利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

旅游业

●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组织推动开展保险替代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

●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梯度培育企业及重点文旅项目等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适当延长信贷还款周期,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

●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支持旅行社按规定提供相关委托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

●推进移动支付助力智慧文旅。推动云闪付、手机银行等移动支付平台与“浙里好玩”平台对接,提升智慧旅游便民服务水平。

●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资源宣传推介。省级视情发放文化和旅游消费券,吸引省外游客来浙旅游。鼓励各地配套发行旅游消费券。

●支持2020年12月31日前入选文化和旅游部“金牌导游”项目培养的导游创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牌导游工作室”,纳入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范围,支持其参与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

●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积极争取2022年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的购置补贴。

●积极争取2022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对地方资金的补助,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各市、县(市、区)合理安排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等,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动态监控数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六五折优惠政策。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

民航业

●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需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及自有财力,支持航空公司和机场做好疫情防控。

●统筹资源加大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继续通过民航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安全能力建设等的补贴。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利用发债绿色通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许成慧   编辑:陈东
根据《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除了普惠性20条政策措施外,还有33条特别举措,惠及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