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实现共同富裕具有两方面的实质内容,一是“富裕”,即全体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达到发达国家的富裕程度,二是“共享”,即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成果。这两方面内容是同等重要的。
共同富裕,首先要“富裕”。因此,发展始终是第一位的,我们要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中国经济在未来15到30年仍然保持较高速度增长,是我们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决定性因素。对浙江而言,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打造可持续的发展新动能,显得尤为重要。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化解约束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
其次是“共享”,这涉及把收入差距缩小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应当明确,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收入差距不是越小越好,而是应该公平、合理;缩小到什么程度,要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全社会共识来判断。然而,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改革开放40年来,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近年来差距扩大的幅度有所稳定,但这个差距对照共同富裕的目标显然是过大的。城乡之间的差距,区域之间的差距,不同行业、群体之间的差距,都比较突出。浙江的情况好于全国,如城乡居民收入比已下降到2以内,但还有进一步合理化的空间。
缩小收入差距,一要靠完善市场环境,依靠改革解决当前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如资本市场存在的垄断问题,劳动力市场尚未达到充分自由流动的问题,要素市场分割扭曲的问题等。二要加大再分配政策力度。如高收入人群、资本收益人群应承担更多税负;优化转移支付政策,进一步增强针对性等。
从某种意义上说,实现共同富裕也是一个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过程,同样需要强调“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应当提出一个底线标准,即所有人的收入都超过某个最低标准。这就要求我们瞄准弱势人群,制定相应政策,提升他们的收入。特别是对于低收入群体中最有潜力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要精准识别,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政策,从而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