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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徐旭初:数字乡村建设为共同富裕注入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1-05-23 11:35:00

实现共同富裕是推进“重要窗口”建设、展现浙江发展成就的内在要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就要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满足乡村美好生活需求,尤其要让小农户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受益。在数字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历史交汇期,用数字化赋能农业农村发展,即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助推浙江共同富裕,既有必要,更有可能,而且正实实在在发生着。

在浙江,数字农业正大幅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率。数字化农业基地建设和农产品电商基地直采为农业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一方面,以“数字车间”“植物工厂”“智慧养殖”为代表的全智能化的数字化农业基地逐步扩展,电商企业逐渐直接投身数字化农业基地建设中,如盒马鲜生直采数字基地、网易智慧养猪等;另一方面,农产品电商正从农产品网络零售走向电商基地直采,使得农业发展进入了农产品“电商基地直采”的新阶段。

农产品电商能有效助推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由此产生的农村互联网创新创业也在不断激发乡村经济活力。而在这一过程中,如何让小农户充分享受数字化红利,实现收入水平提升,是当前实现共同富裕的一个难点,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直面的问题。

我认为,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在政策支撑、资源引导等方面充分考虑小农户的特征和需求。注重将数字农业、电子商务、互联网创业、网络普惠金融有效地与小农户对接,让小农户充分享受数字红利。

此外,还应走组织化、数字化、市场化的发展路子。组织化即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升发展规模和质量,凸显小农户在各类组织中的主体地位;数字化尤其应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组织管理、生产服务、市场经营等各种方式和手段方面的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赋能实现发展动能转换,从而让小农户在转型中充分享受数字红利;市场化即直面市场需求,顺应当前网购蓬勃发展的消费态势,加快直播营销、社区团购、社群消费等营销模式的发展,促进农产品与消费市场的直接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肖淙文 整理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