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的“堵”与“疏”
《光明日报》( 2021年09月08日 07版)
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并不意味着简单地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彻底限制。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应“堵”“疏”结合。
“堵”意味着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和管理。
首先,从严审批校外培训机构,从源头遏制学科类培训机构和不合格培训机构的发展。其次,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范围和行为进行规范,严格禁止超前超标超纲补习,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学科类补习行为。再次,对培训机构的师资也要严格考核,学校在职教师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校外培训机构更不能高薪抢挖学校在职教师。最后,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运营监管要实现常态化。将校外培训机构的融资、收费、宣传等纳入监管范围之内,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管理,以防止其误导民众教育观念,有效制止其贩卖教育焦虑的行为。
“疏”意味着在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积极满足家长和学生的教育需求,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转型,确保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要满足家长和学生的教育需求,学校应该首先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出发,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降低甚至消除其对校外培训的依赖。学校还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此外,有关部门和学校应通过多种家庭教育平台和渠道,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看待孩子成长,形成良性的减负共识,从而保障“双减”政策更好落地。
引导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定位和积极转型,有以下几种主要路径:学科类培训机构可以向艺术和体育等兴趣类培训机构转型,推出科学、美术、体育等素质教育课程,补充学校教育服务领域;将目光转向学生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服务,通过发挥自身场地、技术以及其他教育资源优势,联合学校共同致力于提高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品质,弥补学校课后和假期托管服务能力的不足;将重心转移到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领域,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为缓解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和促进就业质量提升作出贡献。
(作者:薛海平,系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