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
近日,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每月2010元调整到2280元。
最低工资标准增加270元/月,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惠民政策。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而且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此次我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充分考虑到了上述因素,是极为务实之举。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有着积极意义。收入提高,劳动者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水涨船高。这改善了劳动者的生活条件,让劳动者更有保障,也会增加劳动者的工作动力,促使劳动者提高工作技能。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和技能提高了,又会增加企业的利润,实现劳资双方的互利共赢。实践也证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更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前段时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此次我市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对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释放了改革发展的红利,也让普通劳动者更多地分享到经济进步的成果。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的均衡发展,让劳动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具有“兜底”意义,直接关系着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人格尊严。今年以来,包括我省在内,全国已有15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在推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各地应当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让劳动者的收获与付出成正比,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