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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也能领补助金
发布时间:2021-03-30 09:24:11

每月最高804元,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都市快报讯 去年7月,杭州启动失业补助金政策,让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也能享受政策保障。

截至今年2月底,已有7.1万名失业人员共领取了1.9亿元失业补助金。

根据政策,三类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第一类是,2020年3月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第二类是,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第三类是,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第一类和第三类人群,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804元/月。

第二类人群,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321.6元/月。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且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另外,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补助金的领取方式也非常简单。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领取补助金。

线下的话,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杭州市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到窗口申领。

线上,可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两个网站申领。

另外,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12333微信小程序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办理。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王青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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