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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潮涌·之江楷模丨梁柏台:人民司法事业的开拓者
发布时间:2021-07-13 18:26:53

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男儿立志出山乡,以身许国路漫漫。待到世界大同日,筑路架桥把家还。”100多年前,少年梁柏台离开家乡新昌县查林村时,书写下豪情壮志。

1920年,21岁的他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成为我国最早的青年团员之一。1921年梁柏台赴苏联深造,次年进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1年,被国内迅速发展的革命形势吸引,梁柏台回国参加革命斗争,9月赶赴瑞金参加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参与起草宪法和婚姻法等。

1932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梁柏台当选大会主席团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大会通过了他参与起草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梁柏台与何叔衡等一起开展创立苏维埃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的工作,梁柏台先后担任临时政府司法人民委员部副部长、内务部副部长和代理部长、临时最高法院法庭委员、临时检察长等职,为红色政权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被迫长征,梁柏台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1935年3月,梁柏台在突围中不幸负伤被捕。在敌人的法庭上,他置生死于度外,掩护了自己的同志,不久后被敌人杀害。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黄珍珍 整理   编辑:管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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