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8家妇幼保健机构通过浙江省第四周期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评审
发布时间:2021-09-29 16:00:00
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浙江省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9版)》,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
01 三级甲等妇产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杭州市妇产科医院
02 三级甲等儿童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03 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宁波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
等级评审是促进妇幼保健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此轮评审旨在贯彻落实新一轮医改政策、卫生健康“1+5”改革发展攻坚战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妇幼健康事业投入,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保健与临床结合,加强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医院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来源:健康浙江 作者: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