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是专门负责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场所,由于人员比较密集,人群比较特殊,易发聚集性传染病。特别是秋冬季节,气温下降,室内活动增加,空气流动差,传染病传播风险加大。为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从严从紧抓好秋冬季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婴幼儿安全和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秋冬季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如下。
01
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方责任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和重要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结合托育机构人群特点,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压实托育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婴幼儿家庭的监护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积极做好秋冬季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02
健全防控制度,明确工作要求
各地要指导托育机构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卫生消毒、疫情报告、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等日常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依法依规、科学做好收托安排。
03
强化业务指导,落实管理措施
各地要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指导托育机构加强人员管理,做好收托婴幼儿的健康核查、体温检测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加强环境管理,重点做好婴幼儿生活区域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及食品饮用水管理和垃圾分类;加强监测预警,做好流感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的风险。
0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健康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托育机构未按规定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依法依规查处,责令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托育机构疫情防控无死角,保障婴幼儿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