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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制定发布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1-12-14 08:30:00

你在求医住院过程中有遇到过因护工公司与护工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互相推诿责任吗?有遇到过护工因职业能力不足造成陪护事故吗?出现陪护事故,会因为护工没有赔偿能力而申诉无门吗?最近,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已于近日出台并发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生效实施。据悉,该示范文本是全国首个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其制定发布将引导破解医院陪护服务行业当前的难点痛点。

据了解,新的《示范文本》明确了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的两种类型,厘清了主体间法律关系。示范文本中分别制定了三方居间合同和双方合同。三方居间合同明确了护工公司、护工、患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双方合同则明确了护工公司与患者之间的服务法律关系,此举将引导患者慎重合理地选择服务提供方,有效减少患者和护工之间的服务纠纷。《示范文本》还规范医院陪护服务涉及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各方合法权益。首先明确护工公司或居间方的义务责任。三方居间合同明确,有过错的居间方应承担其过错范围内的责任,能促进患护关系健康和谐,也有效保护护工合法权益。示范文本通过明确护工的休息时间、加班工资、服务内容、免责条款等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进而提高陪护质量。同时充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在合同类型上患者或家属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三方合同或双方合同,在服务模式上可根据患者病情采用一对二、一对多等其他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患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此外,新发布的《示范文本》首引医院陪护服务责任保险条款,将降低事故赔偿风险。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医院陪护服务合同行政监管工作,重点对全省医院陪护服务机构做好宣传引导,协同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全面推行使用《浙江省医院陪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探索实施医院陪护服务合同格式条款非法定备案的自愿公示,建立社会共治机制。同时,加大合同行政监管数字化应用,持续更新丰富敏感词句库,优化升级合同格式条款AI智能比对系统的功能,不断提升医院陪护服务行业霸王条款的发现和清除能力。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市闻 记者 汪晓筠   编辑:吴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