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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余杭区、钱塘区调整“三区”范围
发布时间:2022-03-15 10:48:49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杭州市上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21号、22号通告,调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余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26号通告,新增划定“三区”范围;钱塘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7号通告,调整“三区”范围。

杭州市上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1号通告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原2022年15号通告涉及的上城区丁兰街道中旅·城仕公馆“三区”管控范围和措施调整如下。

一、“三区”管控范围调整

调整上城区丁兰街道中旅·城仕公馆10栋为封控区;上城区丁兰街道中旅·城仕公馆、郡保农产品市场为管控区;大农港路-丁城路-礼泉路-同协河合围区域为防范区。

二、管控措施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其它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4.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上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杭州市上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2号通告

鉴于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社区出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原2022年16号、18号通告涉及的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社区“三区”管控范围和措施调整如下。

一、“三区”管控范围调整

调整上城区笕桥街道同心社区为封控区,上城区笕桥街道黄家社区和天成教育集团(浜河校区)为管控区,机场港-杭甬高速-开创街-同协路-机场路合围区域范围(上城区部分)为防范区。

二、管控措施

1.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2.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其它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4.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上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杭州市余杭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6号通告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专家研判建议,决定新增划定余杭街道桃源小镇东方苑9幢,仁和街道东风村余家门18号,云会村西南山南路63-1、65、67号为封控区;划定余杭街道桃源小镇东方苑1幢、2幢、3幢、8幢,仁和街道东风村余家门自然村,云会村北庄湾自然村为管控区;划定余杭街道桃源小镇东方苑为防范区。

杭州市余杭区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杭州市钱塘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号通告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对原1号通告涉及的我区义蓬街道范围内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作如下调整:

1.钱塘区义蓬街道金泉村11组、钱塘区义蓬街道顺丰快递义蓬网点所在园区为封控区不变;

2.钱塘区义蓬街道金泉村、塘新线-横一线-艮山东路(筹建)-红泉路合围区域为管控区不变;

3.防范区调整为塘新线以南,建新路以东,青六路以西,规划的义府大街以北合围区域。

管控举措:

1.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

2.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管控区、严禁人员聚集,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

3.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防范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关停棋牌室、酒吧、KTV、麻将房、桌游室、游泳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网吧、景区和宗教场所等公共场所;其他公共场所、小区和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人员数量;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其他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30%控制人数,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4.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市钱塘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

来源:​上城发布、余杭发布、钱塘发布   作者:   编辑:陈周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