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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居民防治碘缺乏病 仍需坚持以食用碘盐为主
发布时间:2022-05-20 05:30:47

5月15日是我国第29个“防治碘缺乏病日”。记者了解到,浙江省疾控中心对全省1362个乡镇开展的居民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显示,全省居民生活饮用水碘中位数为每升2.10微克,以行政村为单位,居民饮用水水碘中位数均在每升40微克以下(碘缺乏病地区划定标准),进一步证实了我省均属于碘缺乏地区。因自然环境缺碘无法改变,碘缺乏风险将持续存在。

碘缺乏病是由于外环境缺碘,造成人体碘摄入不足而发生的一系列疾病的总称。全省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调查显示,我省居民碘摄入70%以上来源于碘盐,仅不足20%来源于海产品。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盐碘是膳食碘的最主要来源。在目前的传统膳食结构中,我省居民仍然需要通过食用碘盐为主来防治碘缺乏病。目前,我省普通人群碘营养处于适宜水平,所有县(市、区)均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

浙江省疾控中心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碘盐监测和人群碘营养水平监测,已建立覆盖全省各县(市、区)的碘营养水平监测体系和信息平台。

浙江省卫健委副主任夏时畅表示,我省一直将碘缺乏病防治做为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工作原则,实现了碘缺乏病的全面消除。

我省自1995年起实行全民食盐加碘策略以来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于2000年6月通过了国家实现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评估;2011年4月通过了消除碘缺乏病的国家级考核;2015年通过全国“十二五”规划地方病防治任务的目标考核;2020年通过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终期考核评估,顺利达到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全面实现碘缺乏病持续消除。

不过,我省在碘缺乏病防治方面也面临挑战。近年来,我省合格碘盐食用率明显下降。2021年合格碘盐食用率在80%以下,远低于国家碘缺乏病消除标准(90%)的要求,其中7个县(市、区)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甚至低于50%。目前居民仍存在无需补碘等认识误区,进而影响人群碘营养水平。尽管我省目前已达到碘缺乏病消除状态,但外环境缺碘状况持续存在,如果停止补碘,极易导致碘缺乏,因此要坚持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确保我省碘缺乏病持续消除。

来源:浙江老年报   作者:记者 徐小翔 通讯员 任少凡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