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碳汇代偿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环保手段吗?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8·15”杭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杭州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相关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市民王某某未经许可,就擅自雇工滥伐国家级生态林708棵杉木,折合立木材积 94.616立方米,总面积20.76 亩。针对此违法犯罪行为,除了追究其刑事责任,后经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王某某还被判处赔偿生态损失35187元,这笔款项最终被用在了认购浙江省山区26县开发出来的352吨森林碳汇产品上,而这也是浙江首例购碳判决。
碳汇,一般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认购碳汇则是企业或个人认购森林碳汇的方式,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
近年来,在环境资源类案件中,以认购碳汇的形式来补偿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已越来越常见。但目前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因此,市法院、市检察院共同制定了《环境资源案件中适用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的工作指引(试行)》并发布。该指引共十二条,从适用范围、认购条件、评估认购程序及责任衔接等方面明确了司法认购碳汇修复工作程序。
例如,对于原地补植复绿等直接修复措施存在客观困难,直接修复措施无法弥补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被告人也有以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环境的主观意愿,同意以认购碳汇形式修复生态环境的,就可以适用该指引。
目前,全市共办理涉碳案件6件,认购碳汇2100余吨。
此外,记者从发布会获悉,2022年以来,杭州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14件,诉前程序案件628件,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186件。
其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以判决和调解方式确认的生态损害赔偿金达3000 余万元,涉及修复耕地、林地面积200 余亩,补植复绿 1.35万余株,增殖放流195万尾,清理外来物种5000 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