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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民更文明 城市更美好
发布时间:2021-04-28 07:55:44

4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修改,是在一个对的时间做的一件对的事情。其一,修改,是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社会生活新变化的与时俱进,唯有更文明的生活与行为方式,方可有效抵御各种未知的健康风险;其二,杭州日前提出要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更高的目标需要更扎实有力的推动;其三,距2022年杭州亚运会开幕仅有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待到来年,我们将向世界呈现一个什么样的杭州,展现怎样的精神风貌?是所有杭州人都必须答好的“时代之问”。

站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看,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我们党将迎来百年华诞。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将凝聚起全市人民共同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强大精神力量;城市文明水平也将持续转化成为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效能和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本次修改,可圈可点之处令人目不暇接,比如使用公筷公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杜绝铺张浪费、主动避让救护车等内容被写进了条例;有些修改“于细微处见精神”,比如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低速通过积水路段”;《条例》特别针对文明观赛来了一个“量身定做”:尊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演职员和其他观众,服从现场管理,离场时自觉清理并带走垃圾;《条例》还对见义勇为的倡导进行了扩充,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需要急救的人员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并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依法不承担责任。

要说本次最有意义的修改是什么?是《条例》新增了文明行为工作原则和文明实践体系有关规定,明确了教育引导与实践养成相结合、积极倡导与有效治理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等三个原则。“文明行为”四个字,“文明”是“本”,“行为”是“标”;“标”是无限的,“本”是唯一的。一部“促进条例”无法容纳所有的文明行为与非文明行为,唯有把文明的因子植入每个人的思维、观念之中,人们才会在工作、生活中“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得不止”。

文明,是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显著标志。人民美好,城市才美好。我们要用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个重要抓手,坚持重在建设、以立为本,坚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努力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不断开创杭州城市文明的新境界。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翟春阳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