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详解“红包提问”
近日,杭州发布“十送”关爱行动,其中1000元的“在杭大红包”更是引起大家热烈点赞和广泛关注。为倡议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杭州拿出了“真金白银”的激励措施和人性化的贴心服务,以帮助大家在杭州留得安心、过得舒心。1月25日,市发改委正式发布《“十送”关爱行动春节期间在杭外来务工人员补助政策兑付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申领流程、补助对象、申报时间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
1000元的“在杭大红包”怎么领、何时领?为更好地帮助大家理解政策、用好政策,记者咨询了市发改委相关部门,并对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目前,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不少网友留言询问:如果企业注册地在杭州,但社保非缴纳在主城区,而是缴纳在临安、萧山、余杭、富阳、建德、淳安和桐庐的是否可以申请?记者了解到,这种情况是可以正常申请的,企业通过全市统一的“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即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杭大红包”申请需符合企业税务和个人社保缴纳均在杭州,如果企业税务缴纳在外地,则不符合申报条件。
在申报主体方面,记者也看到有网友提问,“通过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的个体工商户,如果春节在杭州,是否可申请红包?”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政策惠及个体工商户,如符合条件,并作出春节不离杭承诺,则可以申报。依据《细则》,非浙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在政策发布日(2021年1月18日)前(含当日)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具有2020年12月在杭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经个人承诺留杭过年,可通过城市大脑App以个人身份进行政策申请兑付。
此外,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政府性质建设主体)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先期自行组织发放,资金由国有企业自行承担。省属国有企业能否向春节期间在杭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现金补贴,建议咨询省国资管理部门。
此次“在杭大红包”的申领过程中,在杭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杭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杭人员如果在2020年12月有在杭社保记录,此后更换单位的,可由新单位为其申报,申报需提供2021年新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如果申领补助对象是劳务派遣员工,则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或实际工作公司进行申报。
市发改委提醒,用人单位可以于2月1日00:00至2月9日24:00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补助申报。若个人在春节期间离杭,可主动退还补助资金。个人可通过收款银行查询补助款发出账户,并进行转账;个人退款完成后须由申报主体在“亲清在线”完成退款登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