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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发布时间:2020-06-19 17:05:00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让乡村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盼。只有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农民幸福指数提升了,才能真正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农者,天下之本也。”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影响我国整体人居环境的水平,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健康福祉和社会文明和谐,更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国家稳定发展大局。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率先提出并部署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拉开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序幕,实现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的极大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并赢得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地球卫士奖”。

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亿万农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乡村振兴了,环境变好了,乡村生活也越来越好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农村生态环境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了新动能,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乡村成为充满魅力和希望的一方水土,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最需久久为功,全力以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继续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因此,要坚持把农村环境治理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农民收入增加结合起来,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等突出短板,统筹推进,标本兼治,从最基本、看得见、农民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在系统治理、长效治理中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质的飞跃。

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是广大农民,实施范围是广大农村。过去农民关心“有没有”“够不够”,现在对美好生活有了新期待,更在乎“好不好”“美不美”。建设美丽乡村,追求是时时事事,而不是一时一事。只有通过农村环境“洗脸”打造宜居乡村、农民素质“洗礼”打造美德乡村、农业产业“洗牌”打造生态乡村,实现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丽生活的“三美融合”,才能让广大农民养成美的德行、得到美的享受、过上美的生活,绘就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和气象万千的美丽中国。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的系统工程,更是功在当代、惠泽千秋的民生工程,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人民期盼”出发,以“人民满意”落脚,既要坚持问题导向,逐步解决群众关心的人居环境痛点难点,更要坚持群众视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动群众热情参与。同时,要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建立起包括政府、村集体、村民以及相关各方在内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多元体制机制,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解决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庄绿化、村道硬化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杭州网-杭州时评   作者:李治钢   编辑:方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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