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5日在北京召开,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李清泉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发展准备了两份建议案,一是“关于促进内地香港高等教育双向互补合作的建议”,二是“关于尽快落实和扩大在深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建议”。昨日,赴京前的李清泉在深接受了记者专访。
建议扩大在深高校办学自主权
李清泉表示,扩大在深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推进深圳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加快创新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的内在需要。李清泉建议支持深圳尽快开展高等教育办学自主权的试点试验示范,加强对深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机制化制度化支持。
“目前,深圳高校普遍受到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规模偏小的掣肘。深大去年总科研经费超过了15亿元,全校博士生导师也近400人,但只有170多个博士生招生指标,这实际是一种浪费。”
李清泉呼吁,粤港澳大湾区是全球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区域,深圳应该在探索办学自主权方面,承担起先行示范区的应有责任。他建议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高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办学自主权,如赋予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推动研究生招生计划与招生录取方式改革试点、支持扩大本科推免生比例、优化高等教育国际合作项目的审批程序等;并建议以制度化方式,给予深圳高校充分改革探索的空间,如制定《深圳大学条例》等地方性单行条例,落实和拓展高校办学自主权,并推动高校通过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结合的方式,保障办学自主权的有效实施,让深圳从全球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城市,向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迈进。
建议内地与香港高校互补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多元文化交流融合”,并且提出了“支持粤港澳高校合作办学,鼓励联合共建优势学科、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等多项任务和措施。李清泉介绍,目前这种交流主要是香港高校广泛到内地设立办学机构。事实上,内地和香港的高等教育完全有双向互补空间,应当努力实现双向互补的合作交流格局。而全国两会他将提出的另外一个建议就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内地高校在香港设立办学机构。
李清泉认为,支持内地高校赴香港办学,有利于打造内地高校引进国际人才新通道,打造国际交流合作的新平台;有利于把内地高校的科研成果直接在香港转化,服务香港产业转型发展。另外,在学分互认、教师互聘、税务实施、人才引进等多个领域也有助于打破壁垒,突破发展瓶颈。
“从地缘上看,深大是内地距离香港最近的大学,处于一小时生活圈内;另外,深大有200多名港籍学生在读,且有超过一万名的深大校友在香港工作。”李清泉透露,深大有意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目前,深圳大学正在研究在香港设立办学机构,如果这一设想得以实现,可以发挥深圳大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就近为香港青年学生提供更多适合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发展的课程,解决港澳青年面临的系列困难的途径,直接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输送所需要的人才;同时深港青年共同学习和深入交往,也有利于港澳青年就近在大湾区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