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全国政协委员、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当前我国部分企业积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但联合体发展面临有效组织管理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创新成果权属不明、政府引导和支持不够等问题。
杨成长委员建议,一是探索企业创新联合体的组织管理方式,实现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政府部门为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提供攻关方向。借鉴国外政产学研的分工模式,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国企、民营企业以平等市场主体身份参与联合体。探索多元化的组织方式,对确需物理集聚的联合体,鼓励和支持创新联合体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产业园、双创示范基地等集聚落地;对选择远程合作研发的联合体,鼓励采用“互联网+”、“智能+”、“区块链+”等开放式模式方式平台。
二是明确联合创新成果的界定和分享规则,形成市场化激励机制。针对不同性质的科研投资资金,采用差异化的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机制。对政府全额支持的基础性研究,相关成果可在平台内公开共享。对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出资的创新成果,可签订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协议,其中政府专项资金的收益累积循环投入科技研发。对于企业、社会资金联合研发的,鼓励联合体以独立法人企业形式参与并申请专利,根据实际贡献约定专利共享比例。同时,有序构建信用约束机制,对投机、毁约等行为,纳入社会公共诚信记录,增加违规成本。
三是在科研资金、税收激励、专利审查等方面给与企业创新联合体以定向政策支持。建议在中央、地方专项科研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支持企业创新联合体进行基础研发。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丰富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形式,如对企业研发费用采取税前加计扣除,对基础研发费用合理扩大加计扣除范围,对纳入政府重大攻关范围的研发可进行事前补贴、事中补贴和事后奖励等政策。建立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绿色通道”,对创新联合体有关专利优先审查,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四是加大中长期科研资金投入支持,完善对企业创新联合体的多元金融服务方式。通过国家和地方科创基金等形式,为企业创新联合体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以创新种子基金、创新驱动母基金和股权基金等形式,鼓励投小、投新、投早。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有效撬动企业、社会资金更多投入科研,实现政府资金侧重基础研发、企业及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有序分工的长期资金支持体系。健全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利用产业基金、知识产权证券化、科创资金、股债联动、政府增信、产业链融资等方式完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
五是建立促进企业创新联合体健康发展的良性生态。出台改善领军人才、高端科技人才待遇的规定,鼓励科研院所专家在保留原单位职称职级的基础上去联合体进行协同技术攻关。加快组建各类专业技术转移平台,完善科技创新的配套专业服务体系。营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良性生态,龙头企业牵头搭台、中小企业广泛参与,促进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大力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接轨,建立与境外在专利申请上的互认通道,为企业联合创新体发展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