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彰显民法典时代人格权保护的升级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1-03-12 03:06   

正义网北京3月10日电 “我的生活再也不用被这起案件填满……”近日,“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的当事人谷女士在接受记者“云连线”采访时说:“在这条困难重重的维权路上,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检察机关在背后支撑着我。”

这起案件被写入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还曾获评2020年“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据谷女士讲述,案件发生之初,谷女士曾一度患抑郁症。“在很长时间里,我都在忍受着其他人的谩骂和非议……”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件件连着民心,都是“天大的事”。这样的检察新理念在该起案件中是如何具体贯彻的?

“2020年12月14日上午,最高检检委会会议结束后,张军检察长在与几位院领导研究了该案后指出,要考虑网络时代的特殊性,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安全感。”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回忆说。

随后,第一检察厅迅速广泛听取、征求了多位专家学者的意见。“达成共识的是,这起案件被诽谤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且通过互联网传播,在行为方式上已经远远区别于传统的诽谤方式。”苗生明表示。

理念的引领、贯彻是自上而下的。记者采访了该案承办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孔凡宇。“我们分赴北京、广州、深圳、成都等地调查取证,不断完善证据体系,发现嫌疑人不仅捏造了聊天记录,而且为了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还捏造了一些所谓‘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的视频和图片。这些情节对于认定嫌疑人的主观恶性以及后续的危害结果都是非常重要的。”孔凡宇说。

自诉转为公诉,背后有着缜密的司法逻辑。“诽谤罪确属自诉案件,但随着该案视频进一步在网络上传播、发酵,案件情势发生了变化,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认为。

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最高检指导浙江省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至此,该案由自诉转为公诉,引发诸多关注,点赞声不断。

“这起案例的典型意义不仅在于检察机关主动纠问,替公民主持公道,彰显了民法典时代人格权保护的升级,更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适用法律的精准,通过主动出击维护公民的权益,进而促进一个领域的司法进步,促进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进步。”在听完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当晚,方燕代表告诉记者。

“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话具有触动人心的力量。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是检察理念的渗透和浸润,办好每一起个案,个案便被赋予了时代意义。

来源:正义网  作者:史兆琨  编辑:李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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