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在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会收到建议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会议秘书处共收到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371件,其中涉及工业、交通的70件,财政、农业、旅贸的52件,城建、城管的86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宗教的120件,政治、法律、党群及其他方面的43件。
二、大会建议交办情况
2021年2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市政协召开了全市“两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交办会,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71件建议分别交由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其他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三、大会建议办结情况
到2021年9月底,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371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已解决的(A类)251件,占总数的67.7%,较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63.9%提升了3.8个百分点;列入解决计划的(B类)101件,占总数的27.2%;暂缓解决的(C类)19件,占总数的5.1%。
在371件代表建议中,交市政府和有关区、县(市)政府办理342件,占总数的92.2%,其中,已解决的(A类)230件,占67.25%;列入解决计划的(B类)95件,占27.78%;暂缓解决的(C类)17件,占4.97%。交市人大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级党群部门办理29件,占总数的7.8%,其中,已解决的(A类)21件,占72.41%;列入解决计划的(B类)6件,占20.69%;暂缓解决的(C类)2件,占6.9%。
从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情况的反馈意见看,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共368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9.2%,不满意3件,占总数的0.8%。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3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将继续对建议承办部门进行督办。
今年还收到代表闭会期间建议5件。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均交市有关机关、组织办理,目前已办结4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中。
四、大会建议审核和督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机关各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建议的指导、审核和督办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从源头上提高建议质量。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引导代表把参加活动与提好议案建议有机结合起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相关活动、组织会前视察和参加座谈,组织代表用好杭州数智人大“代表在线”应用场景,参加以“人大代表心向党,尽心尽责为人民”为主题的“万名人大代表走访服务选民和群众”活动等,为代表了解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支持,帮助代表知情知政。广大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收集民情民意、反映大事难事。今年市人代会召开前,组织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对拟提交的代表建议进行摸底和初审,提前进行审核、修改或退件。会议期间,对各代表团提交的代表建议认真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超出范围的代表建议要求修改或作退回处理。从371件建议的内容来看,议题更加贴近中心工作,举措更加务实和具有可操作性,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从流程上精准分类交办。大会期间代表建议数量较多、涉及面较广,精准有效分办是落实建议高质量办理工作的重要前提。综合往年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从进一步优化会议秘书处议案组入手,努力提高建议交办、分办质量。议案组成员主要由市人大常委会建议督办牵头部门、市政府建议办理协调部门以及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等三类人员组成,从市直相关单位抽调业务水平高、沟通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与议案组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工作需要、业务相关性等将议案组分为五个小组,分别对应五大类建议的审核受理。代表建议从“大会接收——分类研究——人大交办——政府分办”的流程优化后,为会后开展代表建议的正式交办和分办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提高了政府一次分办代表建议的精准性。
(三)从方法上抓住办理重点。为切实提高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工作的代表满意率和解决率,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2021年重点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工作。代表建议交办会后,人事代表工委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的沟通联系,确定了一批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初选件,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许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注重顶层设计、总体筹划,创建杭州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的建议》等8件建议,作为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领办,职能部门承办。3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市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点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有关工作的函》,要求市政府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办理工作。至9月上旬,8件重点督办建议已全部办结,其中已经解决的6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件。市政府已于本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工作情况。5月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走访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大户市人力社保局,听取了该局今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情况和前几年建议办理的“回头看”情况汇报,并与参加座谈的市人大代表就代表建议的承办情况进行了互动和交流。通过走访活动,有效地推进了代表建议承办大户的建议办理工作。
五、几点建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满意率和解决率,提出以下建议:
(一)用代表联系群众的高质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全市各级人大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是要继续组织开展好以“人大代表心向党,尽心尽责为人民”为主题的全市“万名人大代表走访服务选民和群众”活动,真诚听取选民意见,真实反映群众诉求,真心服务改革发展。二是要以“建、管、用、融”为工作标准,以61家“最美人大代表联络站”为引领,指导督促各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人大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保障代表联络站的常态化活动、长效化运行。同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就近到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接待群众、听取意见。三是要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专职委员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制度,结合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联系活动。有针对性地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努力实现每位基层代表在任期内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四是继续推进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的情况,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二)用代表建议办理的高质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代表建议各承办部门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履行法定职责,把办理代表建议同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同改进工作、健全机制结合起来,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举措,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一是要强化协调督办。要把提高满意度和落实率作为衡量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对各承办部门办理建议的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厅要发挥协调把关作用,对办理建议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质量不高的,督促各承办部门重新办理,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综合性较强、涉及多个承办部门的代表建议,市政府办公厅要建立协调督办机制,加强各承办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注重面商沟通。各承办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上门拜访代表或者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让代表参与到建议办理全过程,及时了解所提建议办理的进程,定期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措施的意见并抓好落实,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常来常往”转变。三是要促进问题解决。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承办单位不能简单地满足于件件有答复,或事事有回应上,而应立足于问题的解决,认真兑现承诺。对于因条件或政策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进一步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和谅解。要抓好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回头看”,对代表反复提了多次,承办单位也答复了多次,但目前依然没有解决的老案难案,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揪住不放,确保办出成效来,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在办理代表建议的同时,要举一反三,把代表提出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建议转化成今后制定政策、制度的有效依据和重要参考,努力实现意见建议效能的最大化。
(三)用代表履职服务的高质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全市各级人大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一是要加快推进杭州数智人大“代表在线”应用场景的增量开发和迭代升级,推出“代表在线”升级版并做好全市面上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代表履职服务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要结合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分层分级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和专题培训,让代表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履职知识,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法律法规,了解掌握相关领域工作重点和进展情况,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三是要定期列出“菜单式”工作计划,让代表自主选择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等活动。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根据监督工作内容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