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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1-29 15:33:18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1月29日上午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3个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听取并通过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的2个审查结果报告;提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7个决议草案,提请代表酝酿、讨论;通过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各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目标举措实、民生情怀浓,充分彰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使命担当。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在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的职责使命,助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各代表团对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各代表团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努力交出履职高分报表,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开好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各代表团认为,2020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题主线,积极服务保障改革发展大局,持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各代表团对省“两院”工作表示满意。各代表团建议,省“两院”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有进,切实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开好局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经过讨论,提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的决议草案,提出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以上决议草案将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还听取并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赵光君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袁家军、梁黎明、姒健敏、李卫宁、李学忠、史济锡、李火林等出席会议。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翁浩浩 蒋欣如   编辑:周夏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于1月26日开幕,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1月25日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