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暴力围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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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涉案9人全部执行逮捕 背后这些不可忽视
发布时间:2022-06-14 00: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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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都市快报、新华社等消息 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12日通报,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陈继志等9名犯罪嫌疑人已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此前,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

10日凌晨2时40分左右,唐山市路北区一家烧烤店发生一起多名男子群殴女性事件。该事件引起舆论持续关注,不少网民对打人者的嚣张态度和凶狠手段感到震惊。

当时发生了什么?

殴打之前有骚扰、侵犯、侮辱女性的严重情节

对监控视频仔细分析,并参照目击者说法,有一点不可忽视:在殴打发生之前,有骚扰、侵犯、侮辱女性的严重情节。

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的某烧烤店。

监控画面显示,凌晨2点40分左右,一名穿着绿色外套的男子走进店内,路过靠左侧墙边坐着三个女子的桌旁时,看了一眼,然后大摇大摆走到收银台,说了些什么后,男子再次返回女子桌边,并伸手摸了身穿白色衣服女子的腰。白色女子随后说了两句话“干啥呀”和“有病吧你”。此时,绿衣男子仍不依不饶,白衣女子于是又说了一句“起开”。

没想到,绿衣男子突然一巴掌扇在了女子脸上,白衣女子顿时举起酒瓶进行反抗,坐在其对面的黑衣女子也拿起酒瓶向绿衣男子砸去。此时,店外又走进一名穿黑色短袖男子,他一进门就对黑衣女子拳打脚踢。

同时,又一个穿白色T恤的男子用铁凳砸向黑衣女子,幸好,白色女子同行的另一名灰衣女子挡在了她的身前。而另一边,绿衣男子又给了白衣女子一拳头。

紧接着,绿衣男子伙同黑衣男子、白衣男子,以及店外的一名红衣男人,扯着那名白衣女子的头发,将其拉到店外继续殴打。

期间,白衣女子的朋友过来劝架,结果反被绿衣男子一把推开,重重摔在地上,后脑勺磕到了门口的台阶上!

根据网络流传的监控视频显示,从绿衣男子进门至视频结尾,整个殴打过程持续近3分钟……

打人者是谁?

7男2女涉案,5人有前科劣迹 还有被爆料刑拘在逃

据警方通报,9名涉案人员中有5人在11日凌晨被抓获,另外4名涉案人员11日在江苏某地服务区弃车,翻越高速护栏逃跑过程中陆续被抓获。

据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副局长邢涛介绍:“在江苏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我们用了12个小时的时间,最终将4名潜逃至江苏某地的涉案人员成功抓捕。至此,9名涉案人员全部到案。”

9名涉案人员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警方初步查明,涉案人员中多人有前科劣迹。邢涛介绍,有前科劣迹的5名涉案人员,其前科多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

此前,当地有人爆料称,参与此次寻衅滋事的陈某志(绿衣男子),涉及2015年12月非法拘禁案(刑拘在逃)、2017年交通肇事逃逸案、2018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9年涉及不当得利、2020年再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橙柿互动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唐山”“陈某志”字样,共检索到9篇相关文书。

资料中显示,2015年12月13日,刘某、陈某志、高某、侯某亮、王某五名男子将唐山男子商某凯打至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后,关进后备箱长达十小时,而商某凯显示为轻伤一级,且该案嫌疑人侯某亮于2019年7月1日才落网。

同时,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9)冀02刑终216号中,对于陈某志的状态标注为刑拘在逃。

另外,也有当地市民称,主要施暴者陈某志是一位水产养殖老板。根据天眼查APP显示,陈某志关联的唐山韵红水产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因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于2021年3月25日被吊销执照。此外,陈某志还持股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该公司因未公示年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数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打人的陈某志等人,属于黑恶势力吗?

目前,坊间议论中,呼声最高的是指这个团伙为黑恶势力。

事实上,判定是不是黑恶势力,有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一位多年从事打黑工作的有关人士说,判定是不是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组织,要看有无多人多起的违法犯罪案件以及符不符合黑恶犯罪的认定特征,这要看廊坊警方下一步的全面深入调查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在《刑法》中没有“恶势力”这个罪名。

对涉恶犯罪,目前的依据是2018年1月,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而在2019年4月,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恶势力又作了明确规定,“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同时,对恶势力犯罪“次数”做了规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也就是说,要调查清楚这伙人到底是不是属于恶势力,主要有两个标准:一、3人以上;二、3起案件以上,其中一起案件是刑事犯罪活动。

上述有关人士说,目前看,这一打人案件虽然还只是单案,或许还构不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团伙,但不能因为案件不一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组织,就否认恶势力犯罪行为,这起打人案中的行为是涉嫌黑恶犯罪行为,且三人以上实施,可以称为“恶势力”。对老百姓来讲,遭受一次这样的侵害,是一辈子的阴影,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就是从依法从快从严打击行为开始,决不能让其坐大成势。

目击者们看到了什么?

所有上去阻拦的都挨耳光或被酒瓶砸 警方:5分钟赶到现场,案发后打人者逃离

据了解,事发当晚,现场有多名目击者曾拨打110报警电话。

1、“他们打人的时候应该是清醒的”

目击者刘阳(化名),事发时与被打女子仅有几米之遥。

“从被骚扰到被打,女子只说了三句话:‘干啥你’‘有病吧’和‘起开’。我认为这几句话没有任何毛病。”刘阳说,白衣女子受伤最重,同行人也有不同程度的受伤。自己和朋友走出烧烤店后不久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这些人看上去都喝酒了,但说话的语气应该没有特别醉。有一个男人误打了同行女子一拳,然后马上反应过来,立刻又抱了那个女子。他应该就很清醒,知道自己打错了人。”

2、“我是哭着报警的”

20岁的小李是唐山人,事发当晚,她目击了殴打的全过程。

她说,那天凌晨,坐在店里的白衣女子被几个男的骚扰,随后双方发生冲突,白衣女子被几个男的拖至店外,打得浑身都是血,连哀求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我报了警。我用简短的方式说出事发地点,告诉民警这里有人在打架,派出所说已经接到民众报警,然后我就挂了。我和朋友离开烧烤店大约20分钟,我还是不放心,又折返回来烧烤店,看到店外已经有警车,但是我们听到消息说,这帮打人的男的已经跑了。”

小李说,“我是哭着报警的,我哭也不是因为害怕,而是特别心疼被打的女生,也心疼自己,但我也没办法上去帮忙。那几位女生挨打,我心里很不好受,因为大家都是女生,很可能有一天我们也会面临这样的情况。”

3、“我取完证之后,偷着去很远的一个店里边报警的”

一名目击者说,自己在玩手机的时候,突然听到店里很明显的打砸声,“肇事男子拖着一位女生的头发,把她给拽出来了。这个过程中他的朋友不停地拿酒瓶往女生的头上砸。”

这名目击者告诉记者,他用手机拍下十几秒的现场视频取证,之后去稍远的地方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所有上去阻拦的,说句话的,他们就会直接一耳光,或者拿着酒瓶往脑袋上砸。我们一桌子人加上我只有三个男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赶紧报警,我取完证之后,偷着去很远的一个店里边报警。”

这位目击者说,等他报完警回到烧烤店,肇事者已经跑掉,他们一行人等到120和警方到达现场才离开。

“报警回来我们的人都在那儿,女生都吓得不行了。一共也就不到4分钟,肇事者已经都跑掉了,所有事情发生得非常快,现场的人都还在一个震惊中的状态。120很快就到了,派出所民警也马上到了,他们就直接找店家看视频。”

记者:女生被送上120的时候还有意识吗?

目击者:她一直在哭,能听到哭声、说话,说明还有意识。

4、打人者带本地口音

事发时同在烧烤店内的目击者陈小姐(化名)回忆,在现场看来当事双方互相并不认识,事发当晚被殴打的几名女子是第一桌,她和朋友是涉事烧烤店的第二桌客人,其余客人以及打人的男子都是在她们之后来的。

陈小姐称,在现场曾有人上前劝阻,但劝阻无效,打人者的口音带有明显的唐山本地特色。

5、不像喝醉酒,施暴后大喊“快跑”

一名目击者称,几名涉案人员在殴打完那几名女子后,曾大喊“快跑”和“快走”,随后叫了两辆出租车并自驾一辆白色轿车逃离现场,“好像一共就这三辆车,一瞬间全都消失掉了”。

这名目击者补充说,在120急救车和警察赶到现场后,医护人员做了急救措施,并把伤者放上担架就带走了。警察到了之后随即向店家去了解情况,“从整个事件发生到警方和急救车抵达,大概十分钟的样子”。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受伤的四名女子其中两人伤情较重,在辖区某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另两名女子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

“6月10日凌晨02:41,我单位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02:46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

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

一:涉嫌哪种罪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男子酒后搭讪不成恣意挑衅,随意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在公共场所抓住被害人的头发,从室内拖拽到室外,多人参与暴力殴打,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吉喜表示,光从视频中看,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殴打对象不限于跟他产生冲突的白衣女子,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司法鉴定,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从实务角度分析称,在实践中,受害者可能并不具备在第一时间去做伤情鉴定的条件,当前第一要务是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需要因地因时因事而异,且故意伤害中有些伤情鉴定要等受害者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能够进行鉴定,这个过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二:能否顶格处理?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三:受害者如何救济?

翁小平说,因为女性的身体条件和力量条件比男性弱,遇到暴力侵害,女性受害人应想办法尽快逃离现场,或者找到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地方,向身边的群众寻求帮助,及时报警。不建议女性以自己单薄的力量去跟歹徒做正面的直接对抗。“互联网时代,相关的监控、视频都比较发达,可以先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再去寻找相关的证据。”

“在案件发生后,作为被害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同时,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被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彭新林说。

事发地

位于唐山有名的餐饮一条街离派出所直线距离仅900米

据橙柿互动记者了解,事发店铺老汉城烧烤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机场路中段的华岩商城一楼,背靠着的华岩园是唐山市内比较大的一处公园,店铺对面则是和平楼社区。

老汉城烧烤隔壁的隔壁,是一家名叫帜樽商贸的烟酒、茶叶零售店。店主是唐山本地人,他告诉橙柿互动记者,这一段机场路是当地人气比较旺的餐饮一条街,以烧烤店居多,基本都在傍晚才开始营业,一直持续到凌晨。

“我们店是白天营业,他们(烧烤店)都是晚上营业,交集不多。”这位店主说,“和(老汉城烧烤店)女老板经常见,见到了就会打个招呼,她也是唐山本地人,差不多在五六十岁。(烧烤店)出事之后就没有营业。”

这位店主还说,这两天来附近拍照、围观的人比较多,但是周边店铺的营业基本没有受到影响,还是照常开:“最近也有不少媒体记者来问我们这件事,还是要看公安机关的处理,该判的判,该抓的抓呗。没有啥(别的想法)。”

网传烧烤店老板视频:我也是受害者

12日,在社交平台流传出《涉事烧烤店老板娘发声》的视频。一名女子自称是唐山打人事件烧烤店老板娘,事发时她也上去拉架,并非网友说的袖手旁观。

老板娘在发布的视频中表示,监控中那名身穿黑色衣服的女子就是她,当天几名女子被人殴打时,她也上去拉架,并让其他人报警。老板娘说,“我本身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我也不容易,我尽我最大的努力,我去拉架。网友攻击我,我现在无法生活了。他说我没有报警,当时我保护屋里一个人,当时我没有手机,第一时间我让他(她)报警了。报警了我出去后,打人的人还威胁我:出去就打我。账都没结都走了,我不敢管他要钱,我去哪里说公理,我也是受害者呀……”

打架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涉事烧烤店并没有营业。对此,烧烤店老板娘在视频中解释称,“有挺多网友攻击我,发微信、打电话,电话已被打爆了,都影响我无法营业和生活了,现在有挺多网友往我家门前送花……我现在已经要崩溃了。”

橙柿互动记者从地图上看到,当天出警的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离事发地老汉城烧烤直线距离仅900米左右,驾车约1.6公里,途径3个红绿灯,6分钟即可到达。

抓捕细节 

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

所有人归案,总历时近36个小时

根据事件时间线显示,打人事件发生在6月10日凌晨2时40分许,当天23时26分,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及刘某就被抓获,次日凌晨,又抓获李某瑞等三名涉案人员。同时,唐山市公安部门已组织警力赴外省对其他四名外省籍涉案人员进行抓捕。

据上游新闻报道,案发后,涉案人员乘坐一辆迈巴赫往南逃窜,有视频显示,车辆车型为迈巴赫S450,车牌尾号为“7777”。

现代快报消息,11日凌晨,该车辆进入江苏盐城九龙口服务区,发现有警方布控后,嫌疑人悄悄把车停到加油站旁,弃车逃走。

据报道,嫌疑车辆10日晚在山东东营出现时,就已经进入了警方视线。在10日晚9时,车辆沿G25(长深高速)进入江苏省连云港。

根据百度地图,从河北唐山至山东东营车程4个小时左右,由此推算,嫌疑人可能在10日下午驱车出逃。

现代快报消息称,11日5时30分左右,外逃的2人落网,一个小时后,第3人落网。11日中午13时左右,在距离弃车现场九龙口服务区西北方向约2公里处一处茂密的草丛里,警方发现了最后一名嫌疑人沈某俊的身影。嫌疑人因为天气太热,在草丛里刚一抬头就被警方发现。

另据媒体报道,4名外省籍嫌疑人逃至江苏盐城建湖县,在盐洛高速九龙口服务区弃车而逃。梁泽村村干部称,有1人在服务区内被抓,另外3人跑下服务区,其中有2人谎称是来钓鱼的,被村干部识破后报警被抓,最后一名嫌疑人于13时许在该村附近落网。

至此,9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从事发到所有人归案,总历时近36个小时。

异地办理

唐山打人案为何要在廊坊办理?

11日晚,河北唐山打人一案有了新进展:案件经由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接手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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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唐山打人一案将异地办理。

12日上午11点左右,廊坊警方发布了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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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位公安机关有关人士分析,异地办案,一方面想打深打透,另一方面,“敏感案件”异地办,可以让群众放下本地办案不够深入的种种疑虑。

后续

唐山市开展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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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下午,唐山市召开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唐山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活动,出重拳,用重典,惩恶务尽,绝不手软,以雷霆万钧之势尽锐出战、决战决胜。

专项行动将全面整治社会治安领域突出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整治内容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聚众赌博、组织容留卖淫、吸毒贩毒、盗窃、抢劫、诈骗、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唐山市委、市政府成立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指挥部,由书记、市长任双指挥长,市有关领导为成员。各县市区同步展开专项行动,坚持对各类违法犯罪零容忍、露头就打。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曝光一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所有线索,交由指挥部线索核查组统一甄别研判,对转化成案的线索,由指挥部打击整治组统一指挥,严格落实异地核查、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中,唐山将全面启动高等级巡控,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防控体系,不断强化社会治安形势预警研判,动态调整警力部署,最大限度把警力摆上街面,最大限度提升巡控力度、反应速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内容综合中国之声、上游新闻、现代快报、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新京报、央广网、法治日报等

来源:都市快报 新华社   作者:记者 毛迪 朱振辉 杨丽 制图 刘婧楠、李前芳   编辑:李嘉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