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持续至2023年12月31日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15万 年终奖3万 可节省5000余元税费
每日商报讯 新年伊始,这份“节税红包”你收到了?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先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即: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然,大家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依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年度汇算。
即: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这两种纳税方式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举个例子来看,A公司小王,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按单独计税,小王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对小王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按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按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简单来说,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
原本从今年起年终奖只能选择合并计税,但新政策出台后,2023年年底之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依旧可以选择单独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