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县乡村三级基层体育委员网络体系全覆盖
商报讯 为了加强全民体育健身,近日,浙江省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试行)》),9月30日起施行。
据了解,《实施意见(试行)》以提升人民群众享有体育公共服务的幸福感、获得感为目的,助力现代社区建设,聚焦基层体育治理,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配齐建强基层体育工作队伍,打通体育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构建更高水平的基层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到2022年底前,县(市、区)全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体育委员网络体系。2025年,全省形成机制完善、治理有效、服务优化的基层体育委员工作体系。
另外,《实施意见(试行)》还明确了基层体育委员组织构架、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构职能、基层体育委员工作职责、数字化改革载体等主要任务。
其中,基层体育委员组织构架包括,县(市、区)体育部门设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总站,总站设站长、副站长,由县(市、区)体育部门负责人兼任,统筹本辖区基层体育委员工作。乡镇(街道)设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站,分站设站长、副站长。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基层体育委员,人员实行选聘制。
《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总站负责基层体育委员选聘、工作指导、组织管理等工作,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工作网络,组织制定年度场地设施建设、赛事活动和培训计划等。分站接受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总站的领导,做好辖区内基层体育委员管理、赛事活动组织、场地设施建设等体育服务工作等。
基层体育委员按照总站和分站对体育工作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村(社区)年度体育需求,协助开展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维护,组织体育社会组织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社会力量,开展体育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等体育公共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试行)》,围绕省体育数字化改革部署,打造省级基层体育委员应用通用场景,各县(市、区)根据实际设立“委员之家”“体育服务超市”等个性化场景,通过数字赋能提升体育智慧化服务水平,及时感知群众运动健身的需求、诉求。
另外,《实施意见(试行)》还提出,各设区市体育部门要加强指导,明确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全覆盖的时间表、路线图;各地将基层体育委员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强化宣传激励,对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