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1月22日电 为促进中华优秀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新时代社会治理与中华法治文明交融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天津市法学会批准,由天津市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天津市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主办,天津社会科学院承办的中华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论坛于日前在天津举办。
天津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钟会兵教授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提出,中华法治文明经过数千年嬗变、演化和发展,孕育了诸多饱含法治光辉的理性因子,吸收、传承、发扬和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对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意义深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天津社会科学院作为天津市法学会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将积极发挥作用,助力研究会不断推出高质量成果,为全面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张勤教授在致辞中提出,“中华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题就是要突出将传统法治文化中的优秀内核运用于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中国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天津市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会长、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侯欣一教授在致辞中概括了“中华法治文明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会议主题对于学术研究和实践发展的重要价值,阐述了法律史学与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交叉研究与融合碰撞对于推动学科发展的重要意义。浙江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院长金伯中教授在致辞中提出,要努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治化、时代化、理论化。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张冠梓研究员在致辞中认为,这次论坛主题突出了四个特点:政治性和学术性的结合;学理性和政策性的结合;古和今的结合;中和外的结合。天津市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主任刘翠山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天津市法学会先后成立了法律史学研究会和社会治理法学研究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天津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双主持了开幕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高汉成研究员主持了主旨演讲。七位专家学者在主旨演讲阶段,分别从“中华治理传统中的德与德治”“民间文献中的乡村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中的问题意识”“‘矛盾不上交’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其新时代创新深化”等角度发言。
本次学术论坛还同时举行了两个平行论坛,分别围绕“法律制度与治理传统”和“‘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议题进行了分组研讨。来自全国21个省市、80余家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的100余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及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