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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网络直播营销踩“雷” 这场普法直播来解答
发布时间:2022-03-15 10:17:32

每日商报讯 直播间号称“全网最低价”,但实际上价格却比电商平台贵出不少;普通食品或者用品宣传具有疾病治疗或者保健效果;用中奖来做幌子吸引用户关注下单,承诺送奖品礼包但又不兑现……昨天,在千牛头条直播间,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队网络稽查中队中队长余宏用生动形象的执法案例,向主播、商家展示了直播营销的常见雷区。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产业不断发展,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在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三位专业人士来到千牛头条直播间,以“公平守正·安心消费”为主题,针对主播、商家在直播领域可能涉及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常见违规问题进行宣导,提醒主播、商家自检自查,避免踩坑。

“目前突出的问题包括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刷单炒信、价格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中心副主任陈娅菁提示,商家和主播在销售或者推介商品的时候,要重点把握好商品的合法来源,依法依规、理性合理地进行商品宣传,对有奖活动、价格优惠和赠品等的承诺要言出必行,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妥善处理售后问题。

直播电商为平台经济迅猛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作为淘宝、天猫等众多平台企业的集聚区,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构建放心网络消费环境是余杭区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就在不久前,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区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为33家平台企业负责人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和直播领域规范实务培训,帮助企业健康成长。

除了为作为卖方的主播、商家提供普法宣导外,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还针对消费者推出了消费维权系列视频,聚焦低价促销、社区团购等可能出现的消费风险问题向消费者发出警示。此外,为提升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对调解员开展培训,重点针对投诉热点问题和新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以案释法。

“直播带货不仅是一种购物方式,更是一种社交体验,为我们的消费启动了新模式、搭建了新场景、注入了新活力,也成为了一种消费新时尚。”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局长王晓华介绍,接下来,余杭区将持续深入推进平台企业合规工作,持续加强政企协作,从规范指导、消费维权、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开展平台企业监管指导,同时深耕“三服务”工作,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形成消费者、商家、平台及调解员的消费调解闭环,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杨飘 刘玉英 赵玥 记者 汪晓筠   编辑:陈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