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
杭州日报讯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为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这为杭州进一步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创新和完善制度供给,破除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提供了更大改革自主权。
此次《意见》的出台,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在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和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论证的基础上,推出了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提升投资建设和贸易便利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和创新监管等10方面101项试点改革举措,且3年内在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和《植物检疫条例》等7个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通过综合授权方式,支持试点城市率先开展创新探索,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杭州市被列为6个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杭州的认可和信任。这既是国家赋予杭州的使命担当,也是杭州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契机。”市发改委营商环境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民营经济是杭州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已超28万户,其中每月新增企业超1万多家;36家企业上榜“2021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连续19年位列全国城市第一、全省第一。《意见》强调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杭州将立足市场主体需求,力争在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实施透明规范的市场准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同时,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守住改革风险底线。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扛起创新试点的主体责任,对照试点目标、任务、清单,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努力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并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国家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提供杭州经验。”市发改委营商环境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