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有哪些成果?2025年浙江八成家庭年收入要达到10至50万元
发布时间:2022-02-17 14:15:55

杭州日报报道 今天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

去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司司长哈增友表示,浙江富裕程度高、均衡性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战略部署,目的是逐步建立先富带后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估体系,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浙江已初步形成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政策体系

九个月来,浙江把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生动实践。2021年,我省人均GDP达到11.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21年、37年居全国省区第一位。

省发改委主任孟刚介绍,截至目前,省级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已出台了64个专项政策意见,浙江已初步构建形成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围绕打造共同富裕“改革高地”,我省先后梳理形成重大改革清单1.0版和2.0版。其中,清单1.0版以50项向上争取为主的改革事项,有45项已完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比如国家教育部支持浙江将技工教育招生纳入高职院校招生和学籍注册序列。清单2.0版提出了37项自主创新的改革事项,目前正在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

2025年浙江八成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要达到10至5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围绕建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我省即将出台《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省发改委副主任谢晓波介绍,该方案的目标是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其核心指标是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至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至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围绕这一目标,方案提出了促就业、激活力、拓渠道、优分配、强能力、重帮扶、减负担、扬新风八大实施路径,并重点关注技术工人、科研人员、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九类群体,率先推出了一批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比如,技术工人主要从工资制度、培育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激励举措;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主要从用工管理和权益保护、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激励举措。

今年我省将锚定打造10项标志性成果

今年,浙江将迎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周年的关键节点。孟刚介绍,今年我省将锚定打造10项标志性成果发力。

一是建设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深入开展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集成改革。

二是扩中提低行动,突出抓好扩中提低重大改革事项,持续优化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创新致富环境。

三是山区26县整体跨越发展,健全“一县一策”推动山区共富机制,精准支持山区26县创业就业。

四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大力实施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全省域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激活改革。

五是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省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加快未来乡村建设。

六是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实行同质同标的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七是育儿友好型社会,完善支持生育养育配套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

八是老年友好型社会,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九是“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实践,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所站建设。

十是为民办事智能速办,加快构建更为智能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陈立平   编辑:高婷婷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