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评价检测机构执业行为明查暗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巩固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成效,应急管理部近期组织专业力量分赴山东、辽宁、陕西、广东、江苏,聚焦资质认定、资质保持、过程控制、报告质量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明查暗访,同时延伸检查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明查暗访组结合当地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情,根据安全生产举报和信访举报线索,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检查了山东省济南市、临沂市,辽宁省沈阳市、铁岭市,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等10个地市的33家评价检测机构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共发现评价检测机构在资质保持、评价漏项、报告失实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问题及线索219条。其中,资质认定和保持不够方面21条,报告失实和漏项方面31条,过程控制不严格方面33条,报告及信息公开不规范方面36条,档案管理不到位方面27条,标准引用不准确方面25条,以及其他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及线索,明查暗访组以清单形式向属地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了反馈,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评价检测机构、责任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联动查处。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明查暗访期间同步开展了专题调研,向属地监管部门提出了加强评价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