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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2-19 11:35:00

(2022年2月18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下旬在杭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杭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杭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杭州市及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2年预算;

4.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杭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杭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通过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9.票决杭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10.其他。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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