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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45项政策激发企业活力 中小企业红包最多
发布时间:2022-02-13 09:10:00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核心竞争力、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确保经济平稳运行,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广大中小企业受益最明显。

45项政策红包减负强企

在2月11日召开的《意见》新闻通气会上,省减负办主任、省经信厅一级巡视员诸葛建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意见》共45条,包括减负、纾困、强企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注重减负与降本结合,不断减轻企业各类负担。

《意见》包含减负降本政策21条,包括降低融资成本政策、降低用能成本、降低用工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涉企减费等,预计全年能为企业减负约400亿元。加上国家、省级层面继续执行的政策、国家层面预计将延续的政策等,力争2022年为企业减负3000亿元,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二是注重纾困与帮扶结合,不断稳定企业发展预期。

《意见》包含中小企业纾困政策11条举措,包括统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缓解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加强对中小企业出口的支持等举措。其中,省级层面财政首次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3亿元,对中小企业进行纾困帮扶,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在政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方面,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采购预付款比例,降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稳定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信心。

三是注重强企与创新结合,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意见》包含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组织实施万企节能减碳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大首台(套)提升工程实施力度,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支持企业开展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等13条政策措施,如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基础上,落实省市县财政投入110亿元以上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等。通过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节能降碳、做大做强,不断增强企业高质量发展竞争力、产业高质量提升原动力,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80%以上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商务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回答了媒体关心的问题。

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倪学军表示,2022年省财政将会从“四个进一步”来加大对广大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将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在现行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并且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最高比例。仅此一项,我省向中小企业采购量将至少增加100亿元。

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将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从现行的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提高至不低于40%。

三是进一步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明确政府采购不得设置针对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件;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从现行的5%降低为2.5%。

四是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明确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时间从现行的不超过15天缩短为7个工作日;延迟支付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上一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有关信息要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上述政策工具箱,预计全年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80%以上授予中小企业,预计涉及预算资金规模1300亿元。

降费率稳就业保用工

在稳就业保用工方面,省人力社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中表示,人社部门通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费率(预计可以为企业减负120亿元),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今年预计返还10个亿左右,惠及企业20万家左右),做好用工保障(出台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工作的政策意见、全省派出240多个工作组赴省外招工、点对点接返员工等)三个方面举措,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据介绍,今年省外员工节前留岗率达到了52%,比常规年份高约30个百分点。

下一步,省人力社保厅将从四个方面继续做好稳就业工作:

一是深化“十省百市千县”省际劳务合作,强化市与市、县与县对接,提高老员工返岗和新员工招聘的组织化程度。

二是优化线上线下招聘,开展以“春风送温暖,就业送真情”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帮助省外劳动力尽快上岗。

三是对缺工企业实施清单式管理,安排专人为企业服务,尽力保障好企业的用工。

四是帮助企业引进人才,3月份全省人社系统将组织企业赴省外开展招聘引才活动,主要是引进大学生,帮助企业做好人才储备。

优化出口信保与运力调节促外贸

2021年,全省货物进出口突破4万亿元大关,首次超过上海居全国第三位,其中出口突破3万亿元大关,增长19.5%。但亮丽的成绩背后也有隐忧,特别是中小外贸企业经营成本明显上升、风险也明显加大,面临“有单不敢接”“有订单无利润”问题,国际海运方面,面临“一舱难求”、运费高企等难题。

对此,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琪琪表示,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化解外贸风险:

一是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继续安排40%左右资金,加大出口信保补助力度,进一步提高统保平台的覆盖面、出口信保的渗透率。

二是推动出口信保减负降费。出口信保统保平台的整体费率同比下降10%以上,同时,对山区26县小微企业政府统保平台进一步“扩责降费”。

三是优化调整集装箱运力调节政策。2021年下发《关于做好外贸集装箱空箱调运工作的通知》,全省筹措资金9600余万元,推动宁波舟山港的进口空箱、出口重箱数量逆势增长。加快推进集装箱运力调节政策的出台,争取班轮公司在我省推出中小企业专线服务,投放更多运力和平价舱位。

深化无还本续贷为小微企业减负

在解决企业贷款期限与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方面,省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军表示,浙江银保监局在全国率先探索无还本续贷创新模式,企业不用先还贷款再续贷,不用提前筹钱来还贷,银行在贷款到期前,通过提前沟通和审核后直接给符合条件的企业续贷,破解了企业续贷“过桥”难题,节省小微企业转贷成本。

截至2021年末,浙江辖内(不含宁波)无还本续贷余额为6609.9亿元,户数为56.1万户,分别比年初增加2644.3亿元、21.1万户,余额和户数继续位列全国第一。全年累计发放7634.3亿元,为企业节约转贷成本约76.3亿元。

下一步,浙江银保监局将从四个方面督促银行业深化运用无还本续贷方式,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一是加大“监管督导+正向激励”力度,激发业务拓展积极性。

二是采取“清单管理+伙伴银行”模式,拓宽受惠企业覆盖面。

三是建立“事前沟通+绿色通道”机制,提高续贷服务效率。

四是强化数据赋能,提高续贷便捷性。

中小企业用电成本每度再降1.5分

在减轻企业用能成本方面,省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处长叶科表示,2021年,全省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5天内,线上办电率达到100%,近30万家制造业企业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节约成本31.4亿元,企业用电成本平均降低约2.71分/千瓦时。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围绕“保企业用电需求,降企业办电成本,促企业参与市场”三个目标,通过三个方面举措,进一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满意度:

一是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加强电力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强化电力供应能力,合理安排错峰用电,特别是保障好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企业用电需求,确保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防范订单违约风险,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二是优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浙江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持续优化办电线上服务,对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从15天压减至12天,减免低压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费用。

三是有序推动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加快实施《2022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进一步推动全省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同时,对中小企业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减免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工商业用户的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预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5分/千瓦时。

继续用好央行低息政策资金

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工具的接续转换方面,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闫真宇表示,2021年,全省累计向69.6万户普惠小微企业实施贷款延期还本,向803.6万户普惠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在帮助省内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稳住经济基本盘方面发挥了重要托举作用。

2022年,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将延期还本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底,对地方法人银行投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人民银行按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激励,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促进普惠小微企业增量扩面。

同时,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以低成本的央行资金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利率优惠的信用贷款投放,促进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下一步,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将从四个方面继续用好央行低息政策资金,切实做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用好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政策,积极拓展首贷户,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扩面、增量、降价。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发挥政策工具结构性引导作用,重点加强对民营小微、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最具经济活力领域的金融支持,切实将央行政策性资金用到实体企业身上。

三是继续巩固让利实体经济成果。落实落细降准降息政策,稳定银行负债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央行低息资金,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四是增强金融财政协同帮扶效果。发挥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政策协同效应,推动财政贴息、奖补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政策,与货币政策形成合力。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朱文科 通讯员 仇迅   编辑:郑海云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广大中小企业受益最明显。《意见》共45条,包括减负、纾困、强企三个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