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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扩中”“提低”要有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2-05-14 07:36:42

立足新发展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子怎么走?从我国当前实际出发,一个重要抓手应是加快推动形成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中等收入群体。

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是中央赋予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浙江省在“七个先行示范”的宣示中,明确提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先行示范,扎实开展“扩中”“提低”行动。浙江已经制定“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核心指标是到2025年,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至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元至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如果把低收入群体规模大、中高收入群体比重小的分配结构称为“金字塔型”,把共同富裕的分配结构比喻成“扁平型”,那么从“金字塔型”演化到“扁平型”,一定会经历一个“扩中”“提低”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走向共同富裕,中国有共识,有基础,有党的领导力量,有亿万人民的蓬勃干劲。关键是要抓住重点、精准施策、积极探索,实现“扩中”“提低”新突破。

比如,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我们讲共同富裕,“共同”指公平,“富裕”指效率,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的,是人的能力。若社会成员得以最大程度消除能力鸿沟、素质普遍提升,人人有向上流动的机会,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也就自然融合了。为此,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

又如,识别那些最有潜力成为中等收入者的人群,并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当前一个普遍共识是,农民工群体是未来“扩中”“提低”行动需要着力关注的重点。浙江是制造业大省,也是农民工大省。近年来,无论是“浙江无欠薪行动”,还是“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对于稳定就业收入、提升就业技能都起到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政策针对性,推动其加快融入城市,将助推其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再如,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研究表明,财产性收入是造成贫富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怎样让老百姓的腰包更饱满?一方面,要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

需要强调的是,“扩中”“提低”既要扩增量,也要稳存量;既要让更多低收入群体跨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也要稳定现有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能“你挤上来我掉下去”。广大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但其收入水平易受经济波动和外部冲击影响。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减轻税费负担,优化金融服务,尽可能避免其因风险冲击滑出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对老龄人口而言,退休后收入降低,养老、医疗支出增加,有可能从中等收入群体滑入低收入群体,而家庭养老压力也将影响处于劳动年龄的中等收入群体。这就需要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作者为经济日报评论部主任】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齐东向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