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印发一年来,浙江坚决扛起探路者责任,边学、边谋、边干,立柱架梁、夯基垒台,初步构建了目标体系和工作体系,示范区建设扎实开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以理论创新引领变革性实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本报今起开设《共同富裕专家谈》专栏,邀请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共同探讨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重大原则、实践路径和重大举措。敬请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思考如何更好评价共同富裕标准和加快实现共同富裕指出了重要方向和原则,特别是“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
收入流动性:理解共同富裕的一个新视角
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们讨论收入分配和共同富裕问题时,一个主要的角度就是从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城乡收入差距倍数、地区收入差距系数、部门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系数等出发,提出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这些当然是十分重要的分析方法和政策实践。但同时也可以从收入流动性的视角分析,在不断加快各个阶层收入的动态流动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所谓收入流动,是指某个特定的收入组人员的收入在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变化后,其所拥有的收入份额或者所在的收入组别(通常以五等分分组来计)所发生的位次变化。进一步讲,促进收入流动,实现共同富裕,至少包含如下几方面的新内涵和现实意义:
一是与用静态的基尼系数观察收入差距大小不一样,收入流动主要是看长期发展中收入分配的动态变化和趋势。即使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从短期来看较大,但只要高低收入群体的“位置”可以变化,特别是原来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出现向上的位置流动,就表明这样的收入分配是合理的,至少低收入群体不会一直处在低收入阶层的位置。这就比静止地、短期地观察收入差距更加有意义,因为短期的静止的差距大小,已经是一种分配结果,而从收入流动视角,我们可以观察到低收入群体占总人数比例有多少、多长时间内可以进入高收入群体,从而判断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共同富裕程度。
二是从收入流动性大小和方向可以观察共同富裕程度高低。收入流动性大,表明低收入群体上升得快,当然也可能是由于原来的高收入群体不努力或者其他原因,其收入份额出现向下流动。因此,收入流动的方向非常重要。有人在流向较高收入阶层(向上流动),也就会有人流向较低收入阶层(向下流动),可以通过将向上流动与向下流动进行比较,来判断整体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是否得到改善。如果一定时期向上流动大于向下流动,则表明收入不平等状况整体改善。显然,快速的收入流动可以大大缓解短期收入差距扩大带来的社会冲突和压力。从长期来看,收入流动可以消减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提升共同富裕程度。
三是收入流动背后体现的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及其决定性因素。收入流动大小与高质量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收入流动快慢,大致取决于这样几个因素:机会公平程度,尤其是为劳动者提供的受教育机会、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参与机会等,这一点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此外就是要确保规则公平,特别是通过建设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每个主体参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机会和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高质量的就业,实现发展的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参与公平,既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加快收入流动的重要体现,这就有助于在加快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
四是收入流动性与传统的社会流动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收入流动需要依赖许多重大制度性条件。社会流动更多地指人们在社会学意义上身份、地位等的改变,如职业、职位等发生改变带来的变化,这种改变可能引起收入改变,也可能不会引起收入改变。收入流动则更强调不同阶层之间各自的收入份额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意味着经济资源的再配置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取决于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制的统一性、要素市场的规范性、竞争的充分性和开放性等要求。因此,收入流动性也可以折射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是否起到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如何更好发挥作用等重大现实问题,而这恰恰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制度性条件和安排。
五是快速的收入流动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设计收入分配政策如税收调节等,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加快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流动,尤其是不断加快低收入群体收入向上流动,为中等收入群体崛起创造良好的市场和制度环境。这样有助于形成一个处于较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向上流动(努力工作和学习创造)以及处于较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向下流动(不努力工作和学习创造)的收入流动通道和机制,才有可能使得“金字塔型”的收入结构转换成为“橄榄型”的收入结构和社会结构,而这正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性成果。
加快收入流动,促进共同富裕
从收入流动的角度分析促进共同富裕的条件和方法,可以更加科学、更加理性地看待这个重大问题。显然,收入流动性内在地包含了“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统一;收入流动性也内在地包含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避免出现所谓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简单二分法思维;收入流动性也把承认短期差距与消除长期不平等统一起来,这也有利于防止把长期问题、战略问题短期化操作。从更为根本的意义上来说,只有促进收入流动,才更有助于在高质量发展中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第一,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全社会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营造更好氛围。收入流动强调的是各类市场主体能够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充分开放的大市场体系和规则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自由配置资源、提升创新发展动能。因此,需要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各类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为不同收入群体创造更加积极的收入向上流动的通道,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以推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为目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城乡居民收入流动,促进共同富裕。收入流动性大小也取决于权利公平和机会公平。这就要求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重中之重就是要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须着力加快和提升农村居民的医疗、养老、基本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为促进收入流动、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公平的机会。
第三,以增强城乡居民自身发展能力为抓手,更加注重人力资本投入和建设,以教育、健康等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来推动收入流动。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都表明,受教育程度、身体素质和工作技能的提升与保障,可以有效提升劳动生产率,进而推动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向上流动。为此,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教育发展体系、健康保障体系,如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以及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等,为居民勤劳致富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以制度创新实现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和多元化的职业流动、身份流动,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加快实现劳动力在区域、城乡、职业间按需自由流动,尤其要破除城乡二元壁垒,改革户籍制度,为居民选择职业创造更加丰富多元和公平竞争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在加快社会流动和收入流动中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加强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严格落实产权制度和激励机制,以稳定的制度预期引导企业家的创新创造。鼓励全社会通过勤劳和创新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取缔不合法收入,拓宽收入渠道,严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以法治保障初次分配的公平性,发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和三次分配的积极作用,在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中实现共同富裕。
第六,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中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率和效益,为加快收入流动、实现共同富裕奠定扎实的物质基础。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聚焦稳就业,实现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好中向快。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扩大内需的战略引擎作用,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循环,实现全体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和快速流动。坚持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为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劳动者收入增加以及各群体收入流动创造新的源泉。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有序流动,为农民创业就业提供机会,培育低收入群体顺利向上流动的经济增长机制,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大逻辑中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