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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问答⑥丨一年多来浙江如何勇扛历史使命、勇当探路先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20 14:08:01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定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年来,浙江坚决扛起探路者责任,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战略决策部署,在国家部委的指导支持下,边学边干,精心谋划、大胆探索,示范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实际成效。

一是积极探索共同富裕新理念新思路。召开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出台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出“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创共建”“循序渐进、由低到高、由局部到整体”理念,初步形成了社会共识;编制共同富裕示范区系统架构图,构建目标指标体系,明确“1+7+N”重点工作体系和“1+5+n”重大改革体系,出台绩效考评办法,初步形成了示范区建设统一话语体系和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使各地区各部门都能从中明晰跑道,找到共性问题,实施多点探索,打造最佳实践。

二是积极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七个先行示范”,找准牵一发动全身的突破性抓手。2021年,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21年、37年居全国省区第一位;“一县一策”推进山区26县整体高质量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与最低市倍差从1.64缩小到1.61;实施农业“双强”、乡村建设行动,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从1.96缩小到1.94;家庭年可支配收入20万—60万元群体比例提高3.8个百分点,达到30.6%。

三是积极探索以数字化改革推进变革重塑。一体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改革和数字化改革,加快共同富裕“1+5+n”重大改革突破,着力破解传统手段难以解决的难题。研究制定扩中提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重大改革方案,推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乡村集成、未来社区等改革取得实效,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等一批改革经验向全国推广,各市县和28个试点探索形成一批典型。

四是积极探索打造标志性成果。围绕探索共富型制度政策体系,突出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扩中提低、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浙有善育”、“浙里康养”、“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实践、为民办事智能速办等方面,努力打造一批可示范推广的标志性成果,探索一批机制性制度性共富模式,谋划一批重大改革方案。

五是积极探索示范区建设新机制。成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组建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大成集智推动共同富裕理论创新,成立省委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咨询委员会,建设共同富裕国际、国内、省内、企业四大智库,形成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互促并进格局。以月度例会方式常态化研究推进,建立清单管理、改革试点、争先创优、民情通达等机制,省、市、县、乡、村联动推进,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共同富裕实践探索。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