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反复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明确提出“基层民主越健全,社会越和谐”的重要论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浙江作为经济发达省份,社会风气开明,人民具有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各地基层民主实践探索形成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要突出四个方面。
一要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后陈经验”。2005年6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到武义县后陈村调研时,对该村在全国首创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将其提炼为“后陈经验”。17年来,习近平同志先后对“后陈经验”作出8次重要指示批示。2010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后陈经验”由“治村之计”上升为“治国之策”,是浙江基层民主发展的一张“金名片”。当前,适应“一肩挑”变革,要持续深化新时代“后陈经验”,深入实施村社“阳光治理”,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推动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规范履职、提升监督质效,同时将监督范围从农村向城市基层拓展,为中国特色基层民主实践提供浙江新素材。
二要健全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和程序安排。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推广“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余村经验等基层民主经验,大力推广民主恳谈、村民票决制等民主形式,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百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等,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增强基层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乡村民主治理活力。制定浙江省村级议事协商地方标准,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
三要促进基层民主渠道畅通有序。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充分保证农村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治等多种形式依法行使自治权。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创建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有机衔接,构建新型社区治理共同体。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规范运行机制,强化民主管理。
四要进一步打通实现基层民主的数字化路径。推动“1612”体系与“141”体系衔接贯通,着力推进县乡一体、促进平台融合、加快数据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一体融合的民主治理体系。大力推进“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集村社治理、事务监督、议事决策、队伍管理、运行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社事务管理场景,以数字化手段贯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