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物种、基因等多个层次,是宝贵的自然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基础。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于科学合理有序利用生物资源、保障生态系统稳定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需要、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召开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强调,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地球生命共同体。这些年通过持续深化美丽浙江建设,我省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位持续改善,到了从污染治理转向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升级、从“治理”向“固本”再向“共生”迈进的重要阶段,必须进一步保护和修复,让生态系统健康起来,让生物多样性保护更加有力。要坚持生态引领,立足资源禀赋优势,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锚固生态保护格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努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
第一,严守生态空间,加快构建省域生态安全格局。持续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加快推进钱塘江源头、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和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严格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的破坏和扰动。
第二,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新一轮“一村万树”五年行动和固碳增汇专项行动,增加林业碳汇。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开展重要湿地生态补偿。加强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大力发展海洋“蓝碳”,增加海洋渔业碳汇功能,推动蓝色空间可持续发展。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加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善城市绿色系统,科学合理布局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缓冲带。
第三,加大调查保护力度,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水平。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重要物种栖息地等为重点,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推进县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建立完善全省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系统和生物类群监测能力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就地和迁地保护,持续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工程,强化重要栖息地(生境)保护修复,建设具有长三角特色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基因库。加强生物安全监测管理,强化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监督管理。加强农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预警监测。发挥山区26县、海岛县等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优势,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推动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开展丽水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引领区、磐安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象山海上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地、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试验区、安吉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基地等探索建设,建设改造一批管理规范、各具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提炼可复制推广的浙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