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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家庭联合式托养”将阳光洒进特殊困难家庭
发布时间:2022-10-10 0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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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员帮助李爷爷的儿子用餐。记者 许卓恒 摄

看着护工彭桂兰细心地照顾着自家两个残疾孩子用餐,今年82岁的李爷爷和77岁沈奶奶,放下了多年忧愁的心。一个月前,他们一家刚刚搬进拱墅区北景园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开始了新的生活。

子女因为重度残疾无法独立生活,父母年岁已高却无法安享晚年,还要为照顾子女及他们的后半生而操心、忧虑,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身边不是个案。为解决这一现实难题,今年,拱墅区民政局和残联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拱墅区“阳光安养”家庭联合式托养实施方案》,为残疾人和父母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政策支持,把“阳光”及时地洒进了这些特殊的困难家庭。李爷爷一家,正是首批享受阳光安养的困难家庭之一。

“我们之前跑过不少养老院和康复中心,但要么只收我们两个老人,要么只收两个残疾孩子,只要一想到要和孩子分开,我们心中哪里放得下心呀。”今年,《拱墅“阳光安养”家庭联合式托养实施方案》的推出,为他们解了“两难”。如今,李爷爷和沈奶奶带着两个儿子顺利入住了托养中心。在中心,夫妻俩住在四楼一个36平方米左右的标间,两个儿子住在一楼的重度残疾人照护中心,有护工全天候提供照料服务。

这样温暖的安置,托养费用如何呢?拱墅区中大朗颐北景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方艳告诉记者:“依据文件精神,支付标准分为保障型、支持型、扶持型,我们根据夫妻俩的年龄、退休金、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应到相应支付标准后进行测算,打完折扣,李爷爷夫妻俩每人每月需支付3400元。今后随着年龄增长,自理能力改变,还能用杭州市养老服务电子津贴、老人入住护理补贴抵扣部分费用。同时,两个儿子费用是由政府全额托底。”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同时入住的残疾人和老年人父母,拱墅已从辖区22家养老机构中遴选出12家具备残疾人照料服务能力的机构专门用于接收此类家庭。目前,对有意向且同时符合有拱墅区户籍、父母一方年龄在80周岁以上、被照顾子女有重度残疾证、父母和子女均参加本市社保等条件的家庭,可随时申请入住。此外,对于入住人员中有拱墅区户籍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困难家庭失能老人的本区养老机构,拱墅区按每人每年给予1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特困人员再增加5000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许卓恒 拱墅微融圈 柳景春 胡杭军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