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有序开工,进一步加大惠企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开门红”,日前,区人力社保局推出“十二条”帮扶政策,涵盖企业用工、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保障等各方面。
多措并举保障企业用工
我区将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和直播带岗活动,积极对接劳务输出地开展招聘活动,拓宽企业招工渠道,助力重点企业有序开工。2月28日前,对企业(不含省、市、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市外员工返岗,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同时,进一步落实相关援企稳岗政策。将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疫情响应期间,对我区企业直接招用杭州市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区就业,并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来自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帮扶(支援)地区的人员,首次被我区企业招用,并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员工一次性生活补贴;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相关务工人员需符合社保缴纳时长规定)。
此外,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区用人单位提供用工服务。疫情响应期间,提供用工服务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单家机构最高补贴30万元。
就业指导鼓励技能培训
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做好就业指导推荐服务,面向重点就业群体开展“131”就业指导推荐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力余缺调剂活动,对重点缺工企业,开展实时跟踪服务,其中缺口100人以上的企业,落实服务专员,“一企一策”帮助解决用工问题。
鼓励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00元补贴;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符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
招才引智鼓励创新发展
人才是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十二条”列出专条支持博士后在余杭创新发展。对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进站博士,在站期间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生活补助。对出站留(来)余杭工作的博士后,给予个人最高50万元补助。对经批准新设立国家级、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建站资助,设站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设站单位最高16万元/人的日常经费资助、10万元/人的科研资助。
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根据不同职业、岗位和层次的人才特点和职责,优化完善区级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推动人才评价和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化、体系化、精准化。
对来余杭工作的海内外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13万元的生活补贴。对来我区参加大学生见习、实训(社会实践)基地见习、实训(社会实践)的海内外大学生,不限户籍和高校所在地,给予个人最高2000元/月的补贴。
对经认可的市级及以上“双创”大赛前三等次项目,参考相关标准,免评享受相应层级政策支持。对入选“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的,给予50万元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和最长3年房租补贴。引导支持大学生创业园发展,对认定的市、区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最高100万元建园奖励。
为民服务维护员工权益
深化“社银合作”,助力“就近办”,加强与镇街联动,做好政府主动提醒和就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重点梳理企业复工复产中诉求较大、问题较多的高频事项,开展政策讲座,找出办事堵点痛点,切实为民服务解难题。
打造劳动人事纠纷“一站式”化解大平台。依托区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引入专业律所力量,设立调解工作站,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专业、更便捷、更广泛的劳动人事纠纷调解服务,帮助劳动者特别是受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实现快速和解并及时得到合理赔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此外,大力推广“安薪码”和“无欠薪杭州”维权码,线上受理举报投诉、欠薪线索,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严格落实劳动纠纷化解“一窗受理,分类流转”“一地投诉、全区联动”机制,线上线下同步化解各类欠薪纠纷,确保员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