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原五十里,修竹半其间”,浩瀚如碧波的大竹海,让安吉素有“竹林之乡”的美誉。这里的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竹与茶,是安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写照。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的“森林法官”身穿工作制服,在这样的山间翠色中来回穿梭,日复一日现场为老百姓释法明理,主动化解涉林纠纷,为护林员开展知识培训,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目前,安吉县共有120名“森林法官”活跃在215个村(社区)。2017年,安吉县委县政府在全省首推三级“林长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三长两员”组织体系,但随着林业管护要求和村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基层护林员和林长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对司法流程不熟悉等短板日益凸显。为解决这一问题,在县委坚强领导和湖州中院有力的指导下,安吉法院于2021年11月份设立“森林法官”,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全方位司法保护屏障。
“120名干警中,既有法官和法官助理,也有书记员、执行员,根据‘一村一法官’原则进行配备。”安吉法院行政(环资)庭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主要负责开展宣传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落实巡回审判,提供网格化法律服务等。“‘森林法官’促进了法官职能前移,打个比方,如果把处理环境资源问题看成一条环环相扣的锁链,在传统模式中,法官原本应该出现在最终端,如今在问题发现的最初期,‘森林法官’就介入,发挥预防性司法的关键作用,让各类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源头。”该负责人说。
“十四五”时期,浙江将全力实施100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这意味着,高质量的森林浙江,已成为区域生态建设的重点。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环境,“森林法官”等生态领域法治制度的探索,进一步拉紧了保护自然环境的刚性约束,为绿水青山划定了一条不可触碰的法治“红线”。
打击涉林违法行为,更要修复生态环境。在“森林法官”处理的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各种“令”,比如《生态修复补植令》《土壤生态修复令》《野生动物保护令》《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自然资源保护禁止令》,为的就是做好山林环境修复,他们还会和相关部门探索修复性司法新举措,通过公益诉讼和创新性修复机制,使得生态环境得以更科学、更全面修复。
面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危机,安吉法院主动扛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司法担当,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法院与竹林碳汇收储交易中心合力促进碳汇司法保护,在专家指导、充分调研、实践论证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碳汇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有效结合司法令状和“碳汇”修复理念,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的基础上,增加购买碳汇等措施,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探索出一条以“两山”理念为引领、以“森林法官”为主导、以专业审判为保障、以司法令状强执行、以协同共治聚合力的绿色司法守护生态之路。
此外,“森林法官”还充分利用“法护两山”协同系统,推动与安吉县林长办、协作单位开展执法办案数据互通、重大线索通报、案件信息共享等,同时依托在村社设立的“共享法庭”举办论坛下乡、环保专家咨询等活动,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平台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和财产查控系统有效对接,提高执行效率。这种内外联动、协同共治的机制,助力安吉持续交出绿色发展高分答卷。
“这在全国都是一项创新举措,‘森林法官’工作经验还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院将推进建设“森林法官”长效机制,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继续探索“双碳司法”工作,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提供更多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