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京参会前,一则消息让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张明华颇为关注:浙江出台印发《关于推进“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的实施意见》,从省域层面对“浙江有礼”进行了体系架构并明晰实施路径。
今年新春伊始,省委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上,明确提出加快打造十大标志性成果,“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实践是其中之一。
在浙江,“有礼”不是新鲜词。张明华委员说,早在2012年,浙江就提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目标。“有礼”一直是浙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全省上下围绕目标接续奋斗,各地在“有礼”方面也作了很多探索。
如今,肩负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浙江有礼”有了更深刻的含义和更高的要求。张明华委员表示,《实施意见》的及时出台,为浙江打造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精神文明高地提供了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
不过相比机制约束,张明华委员认为,更关键的是要激发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将“有礼”浸透在灵魂里、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细微处,让“浙江有礼”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为。
“一方面要加强群众性宣传,尤其是基层干部,积极发挥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纽带作用,厚植有礼观念,凝聚有礼之魂;另一方面,要强化典型引领,营造有礼生态,吸引更多人从认知认同转向加入行为实践。”他呼吁社会各界群策群力,搭建更丰富多样的实践平台和活动载体,进一步推动形成人人争当有礼代言人的浓厚氛围,让“浙江有礼”可复制可推广,为全国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