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长三角一体化再次成为热点话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强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其中包括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如何推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围绕这一议题,来自长三角地区的代表委员们提出了不少建议。
一体化机制:建立利益分享机制、畅通要素流通渠道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认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在于促进利益分享机制落地,“应该出台区域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层面要对产业转移、经济合作、生态治理等区域合作过程中双方的权利责任、利益分享原则,以公平公正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而不仅是依靠双方协商和谈判解决问题,以此确保市场安全、稳定利益预期、减少交易成本,更好地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让要素流动更为畅通,是长三角一体化的题中之义。九三学社中央在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加强长三角航道和港口群一体化管理的提案》,提出统一编制长三角区域的港口码头布局专项规划,梳理现有长江沿线港口、连云港、宁波舟山港等港口码头,整合资源,科学布局,集约节约土地资源,同时由交通运输部牵头、“三省一市”参加组建长三角区域航道运输和港口码头资源管理协调机构,负责落实规划实施。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珏慧则围绕加强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提出建议,在长三角区域建立ICT海关监管场所,视同上海港在长三角地区的港区延伸,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一次报关、一次放行、一次查验”。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马进认为,长三角区域信贷资源在内部分布上不均衡,上海的信贷资源使用效率总体偏低,而长三角其他区域的自主资金不能完全满足自身信贷需求。他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可先从新增信贷额度入手,引导商业银行改进现有按省域划分的业务管理模式,“央行可以参照支持普惠金融的做法,在现有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指标中的‘信贷政策执行’方面增加一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内容并设置结构性参数,由此新增的信贷额度由央行授权其上海总部实行调控管理,各商业银行总行直接授予其长三角区域管理总部进行信贷投放。”
一体化平台:将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建设成另一个“先手棋”
2020年6月,《共建长三角产业合作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湖州签订,“一地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区应运而生。去年11月6日,浙江省政府正式批复成立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这一新诞生的长三角一体化高能级平台,在两会期间受到不少代表委员的关注。
张天任认为,要将建设长三角产业合作区作为继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之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另一个“先手棋”和“突破口”,“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财政金融、建设用地、排污总量要素支撑,支持核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强化重大产业项目的导入,在项目审批、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宣城市委书记孔晓宏建议,鼓励长三角(湖州·宣城)产业合作区围绕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土地管理、统一项目管理、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创新管理运营模式、协同公共服务政策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打造省际毗邻区域联动和产业合作发展示范区。同时,将“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纳入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胜势。
位于沪苏浙交界处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也同样备受瞩目。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刘锐建议,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可以在建设数字长三角的过程中做好引领示范,特别是在生态环保、民生服务等一些高频应用领域,试点探索数字化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各地进一步加强协同合作,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相关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数据跨区域统筹管理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亨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崔根良建议,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示范区三地联合创建国家级高新区,采取‘一区多园’的模式。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按照将示范区打造成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的总体要求,率先打造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国际一流创新生态系统,为全国科技和产业创新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