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8日电 (张依琳)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并引发是否要“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的热议。
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也提出对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行为建言献策。
“买卖同罪”
——多位代表委员建议提高拐卖犯罪成本
近日,公安部宣布,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亦提出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本的建议。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的议案就上了热搜。她建议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点刑,规定买卖同罪,并对受害人进行后续救助。
蒋胜男认为,拐卖者之所以铤而走险,是因为背后买方市场的支持,只有对买方市场重拳出击,才能从根上禁绝拐卖。建议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点刑,规定买卖同罪。她同时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让被拐卖者户口、学籍、工作重新安置。
“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实现‘买卖同罪’”,持有类似观点的代表委员不在少数。
“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实际上是绑架行动,同时还有虐待、非法拘禁、强奸等多种犯罪行为伴生。”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表示,受害人被侵害长期发生在买主家,所以对买主量刑不应低于拐卖罪,甚至应该更重;对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应终身追责。
全国政协委员丁佐宏也建议,加大对相关部门在拐卖妇儿事件中知情不报行为的问责力度,知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坚持“零容忍”态度,加重问责。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甚至建议,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加以提高,最高可判处死刑,以起到震慑和预防作用。
“常态化打拐”
——像全民反诈一样开展全民反拐
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除了加大惩处力度,不少代表委员建议从日常着手,对实现“常态化打拐”提出观点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陈玮建议,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纳入政府考核,落实被拐卖妇女儿童落脚地乡镇、县(市、区)一把手的履职责任,严格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责任,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无法在当地落脚、无法办理户口。
在陈玮看来,地方政府要加强被拐妇女儿童普查力度。在打拐工作上可强化科技赋能,将虹膜录入、指纹采集全面覆盖。
全国人大代表王麒呼吁,拿出至少“倒查二十年”的决心,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采取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调查摸底,尤其针对重点地区,彻底铲除“买方市场”,对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则建议,要普及民众反拐卖意识、加强法治宣传,借鉴全民反诈的经验开展“全民打拐”,让收买、拐卖妇女儿童行为无处遁形。
避免类似悲剧发生,发力开展打拐后续救助工程颇为关键。对此,谢文敏建议,多部门联合建立救助、安置、康复的长效机制,并用部门法加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