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脸识别司法解释 对随意“刷脸”说不
发布时间:2022-03-09 16:17:40
央视新闻客户端讯 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为报告的起草人,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就报告中提到的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等内容进行了解读。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人脸识别第一案”的当事人姓郭,他购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年卡,并拍照、录入指纹。之后野生动物世界将年卡入园方式由指纹识别调整为人脸识别,但郭先生不同意人脸激活,由此引发纠纷。法院判决野生动物世界删除郭先生办卡时拍摄的面部照片和指纹。
我们来看这起案件,其实生活中,如此随意刷脸的情况还有很多,可能还需要更多像案件当事人郭先生这样的人来对随意刷脸说,“我不同意”。
作为人脸识别“第一案”,这起案件有什么突破?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郭竞坤:“人脸识别第一案”诉到法院的时候,有关规则还是有空白的。案子进到法院,法院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地方,要给出一个结果。这个案子经历了一审、二审,裁判凸显法院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重视,明确规则导向,树立行为界线,也为相关规则的完善提供了实践依据。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管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