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今年两高报告中都提到了受贿行贿一起查,体现司法部门从严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与力度。
受贿与行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姑息行贿就是对腐败的纵容。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的惩治力度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有利于遏制行贿人的动机,降低贿赂犯罪概率,这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具有重要意义。
反腐败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扎实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形成对行贿行为的强大震慑。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这是我国推进受贿行贿问题查处整治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成果体现。该意见特别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还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大重点,有利于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让“围猎”者寸步难行。
苍蝇不叮无缝蛋。行贿者敢送,根子还在于受贿者敢收。受贿者面对“围猎”不知警醒、半推半就,都是因为外部监督不够,自身防线不牢;因此,必须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保持高压态势,推动筑牢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
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处及通报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让“受贿行贿一起查”发挥更大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