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0日电 “要实现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方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方中华认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
全国两会期间,共同富裕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重点方向。作为一名来自农村基层的代表,方中华对此感受颇深。
三十多年前,路桥区还流行着一句老话——“嫁囡不嫁石路窟”。“石路窟”,指的便是20世纪80年代的方林村。三十多年后,方林村俨然与周边社区融为一体,过去贫困的乡村模样早已不见踪影。
眼下走进方林村,扑面而来的是别致现代的城镇气息:“方林苑”小区里别墅与树木错落有致,幼儿园就在家门口;住着100多位老人的老年公寓安静祥和,院子里常有老人休闲活动……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这一目标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调研中方中华发现,当前农村仍存在着农村人力资源短缺、农村治理能力不强、农村居民意识不够到位、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农村地区人口结构、乡村治理、社会发展和乡村居民社会观念等方面的‘社会短板’,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有深刻而持久的影响,亟须尽快补齐。”方中华说。
对此,他建议调整社会政策和产业政策,增加农村人力资源总量、优化农村人口年龄和地区分布结构,提高农业产业吸引力,扩大农村市场空间,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农村地区的发展规划,通过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培植乡村振兴人力基础。
其次,建议统筹谋划城市和乡村的空间布局,因地制宜编制乡镇、村庄总体规划,进一步挖掘农村土地资源和农民资产潜力,畅通农村资源整合渠道,丰富乡村振兴产业选择,增强资本下乡意愿,打开乡村振兴的广阔空间。
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是乡村治理。在方中华看来,良好的乡村治理有利于实现乡村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人力资源的聚合效应,是提高乡村振兴实施效果的重要保障。
对此其建议,要引导村民委员会更好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做到依法治村、有章可循;建立农村人才培养体系,发挥基层技能型人才的技术引领和致富示范作用,通过自治、法治、德治、善治、智治的创新性实践,引导广大农村居民自觉参与乡村治理,实现乡村善治。
扎根农村基层数十年,方中华切身感受着中国农村之变,“现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同20世纪八十年代大不同了,要改变以前单打独斗的老模式,以经营村庄的理念发展建设村庄。”
对此他建议,创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新业态,通过多村联合、整合资源等形式,建设多个村集体为产权主体的共富产业园区,实现共同富裕;在建设未来乡村时,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加快补齐乡村振兴短板,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制度改革成为重要保障之一。
自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各地积极开展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以台州市为例,该市已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共界定社员股东496.37万人,量化资产139.08亿元;建立清产核制度,截至2020年底,该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715.2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07.14亿元,负债224.18亿元,所有者权益491.03亿元。
但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方中华也发现不少问题,“特别是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背景下,如何保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亟待加强顶层设计,从立法层面予以解决。”
对此,方中华建议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更好地保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