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日前制发意见,就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21条具体措施。
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意见提出,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惩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侵财犯罪,支持浙江检察机关建设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推动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严惩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
在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意见强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经营规模的市场主体,强化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创新成果司法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容错机制;完善虚假诉讼惩治和防范机制,营造诚实守信诉讼环境。
意见提出,以诉源治理助力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要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形成公共安全领域社会治理示范。
为助力浙江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共享,意见提出,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投资者等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检察办案环节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据悉,最高检下一步将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浙江检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更高要求,把意见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