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卫健委(市老龄办)了解到,今年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现已进入检查评审阶段。根据全国老龄办制定发布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评分细则(试行)》,由市卫健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建委、市住保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司法局、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的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将对全市今年申报创建的72个社区进行现场评审,择优确定50个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并推荐其中的部分社区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分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两类,主要创建指标覆盖七个领域,其中城镇社区主要指标有40条,农村社区主要指标有30条。创建领域包括:居住环境安全整洁、出行设施完善便捷、社区服务便利可及、社会参与广泛充分、孝亲敬老氛围浓厚、科技助老智慧创新、管理保障到位有力七个方面。
在居住环境安全整洁方面,包括排除安全隐患,做好社区防火,打造紧急救援网络,老年人住房实施适老化改造,社区生态环境建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在出行设施完善便捷方面,包括住宅无障碍建设,住宅电梯设置,社区设置休息座椅,社区主要交通道路人车分流,社区步行道路路面平整、无障碍,设置照明设施,社区道路满足救护车辆通达要求,设置公共厕所。
社区服务便利可及方面分值占比最高,达到三分之一,要求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上门医疗服务、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老年人健康教育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养老服务设施配备老年用品,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老年人助餐服务、老年人社会心理服务、老年人宣传教育、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社区志愿服务。
在老年人社会参与方面要求广泛充分,主要考量老年人参加居民代表会议、老年人参与公益事业、老年社会组织和文体团队、老年人活动场所等情况。
此外,在孝亲敬老氛围方面,要求社区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典型宣传、邻里互助活动等;在科技助老智慧创新方面,要求社区提供“互联网+养老”服务,帮助老年人使用智能产品和智能技术,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在管理保障方面,要求到位有力,社区须配备老龄工作人员,要有创建工作经费支持,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据了解,去年杭州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并开启了“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杭州市本级建立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12家相关单位参加的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先后研究了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办法等8个焦点问题,推动相关制度规定的改进、出台。去年全市各地共有66个社区申报创建,最终评选出50个“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其中9个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市老龄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快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打造‘健康老龄幸福颐养’之都”已被列入我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首批试点。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是建设老年友好社会的重要基础。社区是老年人生活中最重要的场所,社区环境是否舒适便利、养老设施是否齐备、基本医疗是否便捷、文教体育活动是否丰富、孝亲敬老氛围是否浓厚等,与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密切相关。
在两年的创建中,各个社区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整改,有效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如拱墅区和睦社区整合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打造一街式养老生活圈,为辖区老人提供日常护理、助浴等12类居家养老服务。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部分社区照护中心建设远程可视化看病诊疗平台,实现可视化看病、线上医保结算,药品通过“云药房”配送到家。
根据杭州市创建工作计划,2023-2025年将在全市再创建250个以上“杭州市老年友好型社区”,争取再创建32个以上“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0年底,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在全市城乡社区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普遍达到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