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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21 23:00:00

浙江省残联;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金会: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包括残疾人群体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发〔2021〕24号)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国发〔2021〕10号),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解决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支持浙江改革创新、先试先行,以残疾人基本保障的高质量、残疾人公共服务的高水平、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新气象、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新局面,为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积累实践经验、提供省域范例。

二、重点领域

(一)支持浙江构建高质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以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元化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推进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有机结合。全面落实依靠家庭供养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逐步扩大残疾人享受医疗保险补贴范围,加快推进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健全常态化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生活自理能力及长期照护等级评定办法,探索建立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净居亮居”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发残疾人公寓,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

(二)支持浙江构建高质量残疾人就业增收机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护和就业促进制度,推动形成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为示范引领,以电商文创等新业态为突破口,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创业、辅助性就业和农村生产劳动多管齐下的残疾人就业增收格局。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常态化机制,适当放宽专设岗位报考条件。充分发挥浙江创新资源集聚、数字经济领先等优势,修订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探索建立残疾人就业新形式认定机制,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与新业态新模式有机融合。全面融入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聚焦城乡残疾人收入差距问题,抓住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契机,鼓励残疾人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参与各种形式的集体合作,拓展增收渠道。支持浙江建设一批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打造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培育一批残疾人参与的文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指导浙江加强残疾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更多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技能型人才。授予浙江开展残疾人就业管理和服务系统应用、圆通助残就业项目试点,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项目公示和培训成效评价制度,探索残健融合职业技能竞赛方式。创新残疾人就业服务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绩效管理。

(三)支持浙江构建高质量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体系。针对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托养和照护需求,以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技能培训和劳动就业紧密衔接的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各市、县(市、区)建成公益性的残疾人专业托养(照护)机构,每个镇(街道)和万人以上的乡都建有规范化的“残疾人之家”。突出强基赋能,提升残疾人专业托养(照护)机构服务能力,有效拓展辅具适配、公益助残等延伸服务功能,打造浙江残疾人之家品牌。指导浙江完善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标准,制定出台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省级地方标准,以标准化推动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

(四)支持浙江构建高质量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以残疾人精准康复为核心,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相互衔接,探索推进残疾人康养一体化发展和残疾预防数字化改革先行区建设,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完善实物适配与货币补贴双轨并行的辅具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数字化辅具服务平台,强化辅具个性化服务。全面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医康教结合、普职融通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推进从学前到高等教育各学段融合教育发展。构建更加均等优质的残疾人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活跃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助力文化产业发展,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全面落实中国残联与浙江省政府合作协议,支持浙江打造国内一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建设全国残疾人职业教育师资继续教育基地、全国残疾人职业培训(工匠培育)基地。支持浙江高水平建设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国家盲人门球训练基地,争取在国际国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支持浙江高水平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推进特殊艺术理论研究、全国培训和精品创作,组织参与国家“一带一路”交流活动,展现具有中国特色、浙江风采的特殊艺术魅力。指导、支持杭州承办2022年亚残运会。

(五)支持浙江构建高质量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支持浙江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形成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及其亲友共同监督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良好法治环境。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拓展残疾人法律救助领域和内容,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支持浙江健全无障碍设计设施产品服务认证、公益诉讼等长效工作机制,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探索研究乡村旅游无障碍和乡镇无障碍地方标准。全面提升省级无障碍社区建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成效,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改造,促进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升级,提升信息交流无障碍水平,逐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全链条无障碍环境。

(六)支持浙江构建高质量智能化残疾人服务机制。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对残疾人服务的组织架构、方式流程、工具手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显著提升残疾人服务质效。指导浙江加快残疾人事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一中心两系统”(残疾人数据中心和残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残疾人服务系统)建设。完善残疾人“一人一档”,建立更加精准的残疾人服务需求和评估转介机制。构建集全周期服务“一件事”、精准化服务“一张表”、综合性服务“一个区”于一体的残疾人服务模式,打造“1+X”残疾人服务体系升级版,全面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迭代升级、延伸扩面,优化为残疾人帮办、代办服务。支持指导浙江开展互联网+辅助技术服务,支持浙江健全残疾人证智能化管理机制,建立残疾人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安全管理,以残疾人服务数字化改革成果赋能新时代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支持浙江构建高质量社会化助残动员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推动、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落实全领域社会动员和全方位社会助残要求,推进残疾人事业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支持浙江残疾人专门协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支持浙江创新推进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建设,推动残疾人较为集中的企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服务,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授予浙江开展全国“高科技企业助残”试点,鼓励浙江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申报。加大科技助残支持力度,推动辅具技术创新、产业集聚发展和服务网络建设。积极融入“善行浙江”大局,参与“崇善行善、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先行计划,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助残服务品牌。

(八)支持浙江构建高质量区域帮扶合作机制。围绕浙江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浙西南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聚焦残疾人事业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实施专项计划,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水平,促进山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改善农村残疾人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东西部帮扶协作决策部署,发挥浙江残疾人事业发展理念、技术和人才优势,通过项目帮扶、人才交流、职业培训、远程就业、创业支持、康复服务等方式,帮助对口地区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交流与合作,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发展、合作共赢”原则,在残疾人康养服务、教育就业、权益保障、文化体育和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互学互帮互促,构建区域一体化助残服务新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推动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推动将残疾人共同富裕指标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支持浙江全面深化残联改革,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落实“服务精准,组织扩面”要求,夯实基层基础,优化组织架构,增强工作活力,率先实现基层残联组织“建起来、强起来、活起来”目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推进清廉残联建设,打造残疾人组织党建品牌。

(二)强化组织实施。中国残联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对浙江的指导支持,通过动态清单等方式,优先将本领域改革试点、探索示范任务赋予浙江;优先实行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共同开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相关理论研究。浙江省残联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立足省情和发展实际,发挥好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作用,充分动员各方力量,敢闯敢试、改革破难。

(三)完善监测机制。支持浙江省残联会同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组织残疾人收入状况监测,开展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精准反映残疾人共同富裕有关工作成效,更好反映残疾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发挥示范作用。及时总结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浙江探索、浙江方案、浙江经验,归纳提炼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发挥好对全国其他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残疾人事务先进理念,深入挖掘报道浙江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典型案例和精彩故事,构建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对外宣传话语体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附件: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

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政策保障与改革授权清单(2021-2022年)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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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   作者:   编辑:管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