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4月25日电 (记者 杨陈)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5日披露,当地将每年从数字广西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对广西与东盟开展数字化合作的项目、园区、平台和企事业单位等给予补助,激励市场主体面向东盟开展数字化建设,补助最高达一百万元人民币。
为深化广西与东盟的数字化合作,打造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近期广西大数据发展局与广西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支持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广西将依托区位优势,立足东盟各国不同的数字化发展阶段和需求方向,围绕数字化建设重点领域和优先区域,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分阶段逐步扩大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在此过程中,广西将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资金补助、规则对接等方面的作用,搭建共享共建发展合作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建,充分运用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市场在“数字丝绸之路”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广西大数据发展局党组成员周飞介绍,具体而言,广西将对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项目,进行面向东盟数字化示范标杆评选,并给予补助。对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或运营,面向东盟开展业务的数字经济园区,以及面向东盟开展服务的数字经济企业,给予最高一百万元补助。
与此同时,广西也将完善面向东盟的信息化建设标杆评价体系及监测评价体系,对相关单位在使用补助资金方面进行监管和评估,加强监测分析,做好风险预警。
周飞称,通过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建设政策激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预计到2025年,广西将初步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在中国—东盟区域有带动力的“数字丝绸之路”核心枢纽。